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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極限。性愛分離是永遠沒錯的真理!愛,同性之愛,是美學的產物;而性,同性之性,以及與此而產生的西方醜學代表的人妖,則是一種人造的醜! 李銀河: 一起快樂,一起傷心,不一定只有同性才最合適。異性也可以一起快樂和傷心。同性戀的愛與異性戀的愛相比,其中較少佔有的因素,這倒是真的,因為這個世界上只有少數國家承認同性婚姻,很多同性戀者都不會長期保持一對一的佔有關係。也許這種狀況使同性之愛顯得更加純粹:愛則合,不愛則分。
什麼是同性戀?
網友: 我已經30了,也結婚了,聽過同性戀的名詞,可不知道怎樣是同性戀,同性戀是褒義詞還是貶義詞呢?能告訴我嗎? 李銀河: 所謂同性戀就是指戀愛的物件是相同性別的人。同性戀這個詞就是對這種性傾向的描述,就像異性戀(或者桌子、椅子)一樣,既不是褒義詞,也不是貶義詞。
同性戀是病態的戀情
網友: 首先,同性戀是一種病態的戀情,是一種人類慾望的無限制的膨脹的結果。冷靜地細想一想,自然界之所以創造了男人,女人,雌性,雄性,都有它的道理。人再偉大,在自然介面前是渺小的。人做任何事情都要尊重“自然規則”。不管是物質的還是精神的。人類在不斷地滿足自己無止境的慾望時,總是認為自己是自高無上的。因為這,到現在為止,人類走了多少彎路。生態環境的嚴重破壞就是很好的例子。 話又說回來,生物界同性繁殖的又是什麼等級的生物呢? 所以,同性戀者就和艾滋病患者一樣,首先要承認是病態的,然後再向社會提出自己的社會位置。因為艾滋病患者也不想得病,但不應因得病而受到歧視。 李銀河: 中國精神病協會的專家們以及全世界的學者一般都認為,同性戀不屬於病態。這是科學界的共識。關於什麼是“自然的”什麼是“不自然的”,這是一個極為複雜的問題。不能簡單地下結論說:能導致繁殖的就是自然的,不能導致繁殖的就是不自然的。因為人性中除了繁殖之外,還有其他的標準。社會建構論認為,所謂“自然”其實是社會和文化建構而成的。 在西方,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進行的一場生理決定論(本質主義)與社會建構論的論爭至今已經持續了40多年。在過去的近半個世紀中,生理決定論漸漸失去了影響力,社會建構論佔了上風。如今,大多數人反對生理決定論的觀點。且不論人的性傾向,就連人的性別(這看上去更“自然”吧)都是社會和文化建構的結果。 從1960年代起出現的性別新概念認為:將某些行為歸屬於男性或女性只是一種社會習慣(就像在英文中將船稱為“她”,而其他文化中卻不會如此)。社會建構論最初的觀點是:每個人的成長都是基因和環境共同作用的結果,人類的許多差異都不是源於一個基因,而是許多基因的相互作用。性別是以生理性別為基礎的社會建構,個人生而為男為女,但是卻並沒有天生的性別認同,他們是在成長過程中獲得性別認同的,在經過社會的建構之後才成長為男人和女人。雖然生理性別是天生的,但是社會性別既非內在的,也非固定的,而是與社會互動影響的產物。它會隨著時間和文化的不同而改變。社會性別是由社會建構的。社會性別是社會和符號的創造物。 在1980年代初的西方性別學界,就連生理性別和社會性別的兩分也被質疑:男女兩性的生理區別是否就是固定不變的?有學者指出,變化的社會實踐會改變身體,例如,女性的身體正在變得越來越強壯。在女性體力強壯成為社會可接受的事實之後,女性的基因和內在生理學也改變了。原因很簡單:如果社會喜歡嬌小的女人,這些女人的生育機會就多些;如果社會喜歡高大的女人,她們生育的機會就多些。因此,生理學和社會實踐是互為因果的關係。換言之,男女的生理差別也是社會建構的,是社會習俗的產物。社會性別並非固定的自然的男女生理差別的反映,而是為身體差異建立意義的知識。在社會建構論看來,就連人的高矮胖瘦都是社會造成的,這一社會建構過程首先表現為減肥瘦身的實踐;其次表現為經過社會偏愛選擇後的生育——由於社會觀念偏愛苗條,苗條者有較多的生育機會。這種選擇在形成一定規模之後,就會對人類的體形產生影響。 據此社會建構論認為,生理性別、社會性別和身體都是社會建構的,都不是自然的分類。由於生理性別和社會性別都是社會建構的,男性和女性(社會性別)的建構並不僅僅來源於男性和女性的身體(生理性別)。就連男性和女性都是社會建構出來的,不是天生的,人的性取向就更是社會建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