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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究禮貌?更不需要將心比心,為他設想。�
這時候中國人“把二看成三”的智慧,充分派上用場。部屬應該在“頂撞”所造成的“叛逆”罪狀,和“聽話”所形成的“奴才”命運之中,走出第三條路來。既不當叛逆,又不做奴才,那該怎樣辦呢?說起來相當可笑,合理地陽奉陰違,不就是中庸
之道嗎?�
上司所說的,永遠都對,有意見很可能被當做叛逆。曹操當年親征孫權,某日天氣晴朗,風平浪靜,大宴諸侯於船上。高興之餘,曹操感嘆“對酒當歌,人生幾何”,揚州判史劉馥勸說:“大軍相當之際,將士用命之時,丞相何故出此不吉之言?”曹操大怒,當場將劉馥刺死。雖然第二天懊悔不已,一條命已經嗚呼哀哉。類似的情況,自古迄今,一直未有改變。
現在不能殺人,卻也有一大套整人的辦法,令人比死還要難過,何苦以自身相試!不如明哲保身,牢牢記住這一條準則。就算老闆叫我去死,我也要答應“好”,反正不去死他也沒有辦法,何必嘴硬,跟老闆逞強!�
但是,上司所說的,永遠都對,並不表示一定要完全遵從上司的指令去實踐。因為中國人慣例,上司所要求的,是成果,而不是服從。不服從不行,效果不好更加不允許。這樣我們才能夠理解,為什麼部屬百分之百遵照規定去做而效果不佳時,上司經常不屑地取笑:“規定是死的,而人是活的;稍微改變一下都不會,到底有沒有腦筋?”尤其令人啼笑皆非的,是這樣的話語:“我叫你這樣這樣,你就真的這樣這樣?如果我叫你去死,你會不會去死呢?”可見老闆的指示,並沒有嚴格要求部屬徹底遵行的意思。
第三章 管理的三大主軸第六節 人人都合理地陽奉陰違(2)
上級的指示是正確可行的,部屬當然沒有理由加以變更。這時候上司所說的,永遠都對,下面還要加上“趕快認真地將上司所說的付諸實現”。上級的指示如果不正確、不可行,部屬就不應該盲目依照上級指示去執行,因為不良的後果,仍舊需要部屬自己來承擔。在中國社會,只有“執行不力”,而沒有“決策錯誤”,這是大家必須提高警覺的。上級的決策有所偏差,甚至發生重大的錯誤,部屬在執行的時候,應該用心加以調整,使其產生“歪打正著”的效果,上司才會欣慰嘉勉。�
自古以來,上有政策而下有對策,已經成為眾人皆知的事實。為求政策有效落實,不採取若干對策,行得通嗎?合理的調整,其實才是有效執行上級指示的保證。不過,這種行為,基於維護上級面子起見,通常“只能做,不許說”。 嘴巴一定要說“依法辦理”,而實際上經常“因時制宜”,稱為“變通”,而目的則千篇一律,在求合理有效。�
這種行為,不是陽奉陰違嗎?自然不是。因為大家都不喜歡這樣說,太可怕了,也太危險了。請問:誰敢承認自己陽奉陰違?那一個人不是理直氣壯地聲稱自己依照指示辦事?上級的面子十分重要,對不對?�
中庸之道,說起來就是“合理主義”。中國人的事情,很難說對錯,大多數是“合理就好”。�
過分陽奉陰違,或者為求私利,為滿足私人的慾望而陽奉陰違,當然罪不可赦。但是太小幅度的陽奉陰違,有時調整得不夠大,彎轉得不夠快,同樣要負起“不用心”的罪名。不用心什麼,不用心陽奉陰違罷了。�
過與不及,都不合乎中庸之道。合理的陽奉陰違,才合乎合理主義的要求。�
以人為主的中國式管理,講求人的密切配合。人人都有自主的慾望,也都十分喜歡自動。因此中國式管理。上司的規定,只是品質管制的範圍,部屬應該在上司規定的範圍內,發揮自主的精神,採取自動的態度,自行衡情論理,用心地把事做到合理的地步。�
中國人常說“努力工作沒有用”。因為努力工作,大多依據上級的規定,自己不動腦筋,結果常常令上司失望,所以覺得沒有用。我們認為“用心做事才要緊”。由於一切內外環境,都時時在變動,上級下定決心,做成決策之後,許多變數又陸陸續續產生,這時候盲目地依循上級指示去做,豈非陷上司於不義?也就是將責任踢回去,讓上司承受決策錯誤的責任,上司當然不甘心、懷恨、埋怨部屬不負責任,也是合理的反應。部屬接受工作指派之後,應該隨時注意不斷產生的變數,用心去調整。在不違背上級的大原則之下,自動設法,自主決定,使工作做得合理。相信上司所期待、所欣賞、所讚許的部屬,正是這種能夠合理地採取對策,祈求有效落實上級政策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