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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搖其頭,對爸爸的頑固表示不解。然而爸爸成功了,人們又開始搖頭了,不過這次是帶著敬畏,對他成功的法門稱讚不已。恤孤院樓高兩層,位於喀布林河南岸,在雅德梅灣大道旁邊,所耗資費均由父親自己支付。拉辛汗說爸爸獨力承擔了整個工程,工程師、電工、管道工、建築工,這些人的工錢都是爸爸支付的。城裡的官員也抽了油水,他們的“鬍子得上點油”。
恤孤院工程耗時三年,蓋好的那年我八歲。我記得恤孤院落成前一天,爸爸帶我去喀布林以北幾英里遠的喀爾卡湖。他讓我叫上哈桑,但我撒謊,說哈桑有事情要做。我要爸爸全屬我一人。再說,有一次哈桑和我在喀爾卡湖畔打水漂,他的石頭跳了八下,我用盡力氣,也只能跳五下。爸爸在旁邊看著我們,他伸手拍拍哈桑的後背,甚至還用手臂摟住他的肩膀。
我們在湖邊的野餐桌旁邊坐下來,只有爸爸跟我,吃著水煮蛋和肉丸夾餅——就是饢餅夾著肉丸和醃黃瓜。湖水澄藍,波平如鏡,陽光照在湖上熠熠生輝。每逢週五,總有很多家庭到湖邊,在陽光下度過假期。但那天不是週末,那兒只有我們——爸爸和我,還有幾個留著鬍子和長髮的遊客,我聽說他們叫“嬉皮士”。他們坐在碼頭上,手裡拿著釣魚竿,腳板在水裡晃盪。我問爸爸,為什麼那些人留著長頭髮,但爸爸沒有回答,只哼了一聲。他正準備翌日的演講,翻閱著一疊手稿,不時用鉛筆做些記號。我吃一口雞蛋,告訴爸爸,學校裡面有個男孩說,要是吃下雞蛋殼,就得將它尿出來。我問爸爸這是不是真的,爸爸又哼了一聲。
我咬一口夾餅。有個黃頭髮的遊客放聲大笑,用手拍拍另外一人的後背。遠處,在湖那邊,一輛卡車蹣跚著轉過山路的拐角處,它的觀後鏡反射出閃閃的陽光。
“我想我得了癌症。”我說。和風吹拂著那些手稿,爸爸抬頭,告訴我可以自行去拿些蘇打水,我所能做的,便只有去搜尋那轎車的行李箱。
翌日,在恤孤院外面,椅子沒有來客多。很多人只好站著觀看落成慶典。那天颳風,新建築的大門外面搭了個禮臺,爸爸坐在上面,我坐在他後面。爸爸身穿綠色套裝,頭戴羔羊皮帽。演講當中,風把他的帽子吹落,人們開懷大笑。他示意我替他把帽子撿回來,我很高興,因為當時人人可以看到他是我的父親,我的爸爸。他轉過身,對著麥克風說,他希望這座房子比他的皮帽來得牢靠,人們又大笑起來。爸爸演講結束的時候,大家站起來,歡呼致意,掌聲經久不息。接著,來賓與他握手。有些人摸摸我的頭髮,也跟我握手。我為爸爸自豪,為我們驕傲。
雖說爸爸事業興旺,人們總是說三道四。他們說爸爸沒有經商的天分,應該像爺爺那樣專研法律。所以爸爸證明他們統統錯了:他不僅經營著自己的生意,還成了喀布林屈指可數的巨賈。爸爸和拉辛汗創辦了一家日進斗金的地毯出口公司,兩家藥房,還有一家餐廳。
當時人們嘲弄爸爸,說他不可能有樁好婚事——畢竟他沒有皇族血統,他娶了我媽媽,索菲亞·阿卡拉米。媽媽受過良好教育,無論人品還是外貌,都被公認是喀布林數得上的淑女。她在大學教授古典法爾西語[1]Farsi,現代波斯語。[1]文學,祖上是皇親貴胄。這讓爸爸十分高興,總在那些對他有所懷疑的人面前稱呼她“我的公主”。
父親隨心所欲地打造他身邊的世界,除了我這個明顯的例外。當然,問題在於,爸爸眼裡的世界只有黑和白。至於什麼是黑,什麼是白,全然由他說了算。他就是這麼一個人,你若愛他,也必定會怕他,甚或對他有些恨意。
第三章(2)
我上五年級的時候,上伊斯蘭課的毛拉[2]Mullah,伊斯蘭教對老師、先生、學者的敬稱。[2]叫法修拉,個子矮小粗壯,臉上滿是青春痘的疤痕,聲音嘶啞。他教導我們,讓我們知道施天課的[3]伊斯蘭教有五大天命:念、禮、齋、課、朝。天課(zakat),即伊斯蘭教法定的施捨,或稱“奉主命而定”的宗教賦稅,又稱“濟貧稅”。[3]益處,還有朝覲的責任。他還教給我們每天五次禮拜[4]伊斯蘭教每天要進行五次禮拜,在黎明、中午、下午、日落和晚上各進行一次。[4]的複雜儀式,要我們背誦《可蘭經》。他從不替我們翻譯經文,總是強調——有時還會用上一根柳樹條——我們必須準確地念出那些阿拉伯字眼,以便真主能聽得更清楚。一天,他說在伊斯蘭教義裡面,喝酒是極大的罪過,那些嗜酒的傢伙將會在接受超度那一天(審判日)得到懲罰。當年喀布林飲酒的人比比皆是,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