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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一回事。
資本主義的真問題是拆毀“貧民窟”
某些人關於資本主義造成貧民窟的理論,在19世紀恰恰是*主義者曾經嚴厲批評過的。恩格斯在《論住宅問題》一文中說道:窮人“一般總是住在惡劣的、擁擠的、不衛生的住宅中”,這“不是現代(指資本主義)特有的現象;它甚至也不是現代無產階級遭受的一種和以前一切被壓迫階級的痛苦不同的特有的痛苦;相反,它幾乎是同等地傷害到一切時代的一切被壓迫階級”。
換言之,“貧民窟”並非*、恩格斯們批判的“資本主義社會”所獨有。而“現代”真正特殊的問題是:城市主城區窮人“本來就很惡劣的居住條件”也無法維持了。恩格斯說了,在資本主義之前,窮人哪怕住得差一些,還能住得下去,但是到了資本主義時代就麻煩了。由於經濟的快速發展,大城市主城區的地價飛快飆升,於是很多人盯住了這一塊地皮,認為在這一塊地皮上蓋低檔的住房很不合算,千方百計要把城市中心區的窮人趕走,然後蓋一系列豪華的建築,把城市搞得很漂亮。這才是資本主義時代的真正問題。
法國的奧斯曼“大拆遷”
在沒有遷徙自由的中世紀,巴黎是沒有“貧民窟”的。法國大革命後國民有了遷徙自由,遷入巴黎的“進城農民”大增。尤其是復辟時期、七月王朝與第二帝國時期法國工業化加快,城市也加速擴張。1800-1860年間,巴黎人口從58萬增至170萬,即三倍於前。貧寒的新移民見縫插針,在昔日的峨峨“皇都”裡“私搭亂建”,加上適應貧寒租戶需求的廉租私房大量出現。於是在市內的西、北、東三面都出現了“貧民窟”。這些街區不僅不“雅觀”,而且使與之為鄰的達官貴人感到不舒服。加之自大革命起在“*褲漢”的抗爭遺風之下,貧民區被視為“起義”的淵藪。儘管激進思想並非發源於貧民區,但在某些人看來,從1789到1848年,“搗亂者”每隔若干年就在那裡豎起街壘路障,而狹窄的街巷使*者的大炮難以到達。所以,統治者對這些“貧民窟”深感頭疼。但在革命後“民權”的保護下他們無可奈何。 。。
城市化與貧民權利——近代各國都市下層社群變遷史(2)
機會終於來了,這就是1852年拿破崙三世顛覆共和、恢復帝制後,政治出現專制化趨勢,民權被嚴重削弱。在此背景下皇帝實行“警長治城”,於1853年將其心腹、巴黎警察局長奧斯曼伯爵升為塞納省省長和巴黎市長,授命他清理貧民區。
奧斯曼權勢巨大,他動用國家權力強制性地成片拆遷,據說他“將直尺按在城市地圖上,穿過中世紀巴黎擁擠狹窄的街道畫出條條直線,創造出了新的城市形式。他推翻一切擋道的東西,讓路給林陰大道”。17年內,城市中43%的房屋被強制拆除,“有效地清理了貧民區”。
在此期間,第二帝國透過提高稅收投入了巨資,為打造奧斯曼的“新巴黎”花了25億法郎,而這個時期國家每年財政總支出不過14億-23億法郎。奧斯曼以其對民權的蔑視而被稱為“凱旋了的萬代主義”。
奧斯曼不僅手段強硬,而且生財有道,他使用政府的暴力幫助開發商趕走貧民,規定開發商建造的豪華“新巴黎”房產由投資者特許經營,並以政府的壟斷權力保證他們能在短期內收回投資並得到足以誘人的利潤,但特許期滿後房產必須歸政府所有。於是政商合作發財,帝國基建-財政部門的不少官員借之也大撈一把。而被驅趕的窮人所得補償很少,奧斯曼的改造對他們完全是一場災難。
奧斯曼之後的“自由拆遷時代”
不過,奧斯曼現象不僅是在其他*國家中很少見到,即使在法國,也就是那20年的一個特殊現象。奧斯曼以後,巴黎的城市改造仍然在進行,但是它的原則以及相應造成的城市風貌,就和奧斯曼時代有了很大的不同。在共和*時期,城市改造基本上遵循兩條原則:自由交易為主的商業性拆遷和*決策的公益拆遷。
所謂*決策,是指如果一個專案是公益性質的,那麼首先要透過*程式來確定,要經過議會的討論、社會上的反覆論證,最終形成一個共識,建還是不建。如果建,那麼第二個程式就是自由交易的嘗試,儘管是公益專案,能夠做自由交易也要儘量做自由交易。如果在第二個程式遇到問題,有人漫天要價,怎麼辦?第三個程式就是由中立的資產評估機構來進行財產評估。第四個程式,如果這個評估的價格,拆遷戶仍然不能接受,仍然是漫天叫價,那怎麼辦呢?那麼就要有替代方案的論證,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