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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時期刑事案件特別感興趣,因為那個時期歷來被密密層層的政治案件充塞著,好像不存在刑事案件,其實當時的刑事案件很有研究價值,為我們提供了破讀那段歷史的另一條途徑。
例如,作為幾起盜竊案主角而一度震驚全國的女青年宋蓮萍,就會讓人產生很多感慨。
宋蓮萍出身於河北省一箇中學教師的家庭。一九六六年“文革”開始那一年初中畢業,就沒有地方上高中了。一九六八年被分配到內蒙古落戶,臨行前與父母爭吵,便離家出走,也不去內蒙古了,開始了她的流浪生涯。
她的這個起點,就讓我十分同情。一箇中學教師家庭出身的女孩,居然無法完成中學教育,光從這一點,我就把她的個人悲劇看成社會悲劇。不讓她讀完中學倒也罷了,又不讓她留在父母身邊,如此年少卻非要去內蒙古落戶不可,這種先離散教學、再離散骨肉的政策,實在是觸目驚心的惡業。與這種惡業相比,後來宋蓮萍的偷盜,真算不上太大的過錯。
宋蓮萍的父母作為中學教師,當時的日子很不好過。上級下令讓中學生中止學業到農村去,基本理由就是要割斷他們與教師的聯絡,因為教師們天天都在課堂上“放毒”。放什麼毒?據說是資本主義、封建主義和修正主義之毒。這種罪名壓在一個教師頭上已經受不了,何況他們夫妻是一對教師,分外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