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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死心踏地愛我?難道真是像她說的那樣——上輩子欠我的嗎?
那天晚上,陳映真脫了紅色罩衫,在我懷裡躺下,把臉貼在我胸膛上,還說了一句話,“現在,你想摸多久都可以了。”我這輩子再沒聽過比它還更能撩撥人的話了。我愛你。陳映真。我知道自己是沒有資格說這話。若時間能倒流,並永遠停止在那一晚,我會跪在你的腳下,為你打來水,替你洗淨腳,用毛巾細細擦去水漬,然後把你那比鮮花還要嬌嫩的腳趾含入嘴裡。我愛你。寫到這裡,我已經泣不成聲。我是多麼痛恨自己笨拙的文筆啊,究竟什麼樣的文字才能表達出我此刻的心情?願主保佑你。
一九八三年,我的眼裡只有陳映真,沒有其他人,其他事。連震驚全國的二王案也沒多加留意。陳映真倒對我提起過身殘志堅的張海迪,說,“如果我哪天高位截癱了,你會還愛我嗎?”我說,“愛。”我嘿嘿笑,補充道,“黨中央一定會號召全國人民向陳映真同志學習。”
陳映真撇撇說,“若真那樣,我就與你離婚。你再娶過一個。”
我說,“你瞎扯什麼啊?你這不是鼓勵我做陳世美嗎?我姓李,不姓陳。”
人間世 二十三(1)
孩子從懷中摸上一個美猴王的塑膠面具,套在臉上,沒有回答我的話,臉湊近不斷躍動的火焰。火焰是一種有靈魂的奇異物質,有幾層,最外面一層是桔黃色的,中間是青藍色的,最裡面的核是黑色的。火焰讓世界擁有樹木與河流,同時它也把一切膽敢接近它的物體化為烏有。它是創造之神,也是毀滅之主。在光的深處埋藏著冰涼的死亡氣息。孩子烏黑的眼珠閃閃發光,咔嚓聲折斷手中的枯枝,額頭泌出細密的汗。面具表面發生微小的但可以察覺的融化。他突然摘下面具扔在一邊,朝我伸出手,攤開的掌心裡赫然多出一隻造型時尚通體黝黑的寬屏手機。孩子咧開嘴,說道,“要不要,諾基亞最新款。1000萬畫素。市場售價二千八。你要算八百。一口價。”
手機表面猶有孩子手心流出的汗水。
手機是什麼?馮小剛拍了一部電影叫《手機》,裡面有個胖男人叫費墨,他把手機比喻成“手雷”。為論證這個不倫不類的比喻的深刻性,另一個主人公嚴守一把手機扔進火堆。於是,手機成了替罪羊。說謊的人因為找到這隻羊繼而心安理得。事情還不僅僅是這樣簡單,這是一場“人”與“物”的戰爭。手機是人與人交往的橋樑,同時也是溝通的屏障。它構建起一個虛擬的話語空間,在裡面傳遞謊言、真情以及其他種種。它制訂規則,是這個空間的金盔銀甲的王。每個手機持有者,在對他人說出自己的手機號碼時,也交出了自己的時間,或者說是賦予了別人來隨時打擾的權力。也許有人並不想被打擾,但這意味著他不得不把自己從社會這張網上剝離,視那些使用手機的人為不存在。而人的社會屬性一旦被徹底剝離,人還是人嗎?這是一個哈姆雷特式的問題。
這聽上去,像一部科幻電影的情節。手機,這種人類創造的高科技產品到底具有什麼樣的權力?保羅?萊文森寫了一本《手機:擋不住的呼喚》,手機的學名叫cellphone,裡面的“cell”有三個意思:細胞、蜂窩、牢房。這是三個頗堪玩味的詞語,也是三個充滿了我們各自生存體驗的彈性之詞。人是由細胞構成的,社會是由人這種“細胞”構成的。手機這種細胞,以其意味深長的潛臺詞構建了我們的生活。這是一種類似於蜂窩形狀的生活,人們在裡面吵吵鬧鬧,並不具有真正意義上的獨立空間,無法靜默與沉思,只能聽憑肉體墜落至物之牢寵深處。也許手機的確是人類有史以來最完美、最強大、最具潛力的媒介,畢竟它使“說話和走路”這兩種人類基本的交流方式得到統一。換句話說,它本來應該是上帝獨享的權力,又或者說,它是一個不應該出現在人世的通天塔。人類拿著它,可以竊聽到上帝的秘密。這有點瘋狂。
魔術師出現在沒有屋頂的舞臺上,身上穿著一件有幾十個口袋的馬甲,在眾目睽睽之下,把臺下觀眾口袋裡的手機變到馬甲裡。等到每個口袋都裝了一隻最新款式的手機後,他撥通所有手機,一邊接聽,一邊說話,一邊把手機往空中拋去。他的表情是那樣豐富,臉龐被一層溼漉細密的水霧所覆蓋,嘴巴像在唸咒語,語調充滿魔力,並隨著內容變化出宮商角羽。有八卦,有民謠,有釋義,有示例,有說明,有趣聞,有昔時賢文,有個人經歷。手機越拋越高,像一個越滾越大的葉輪,最後慢慢地滾上雲端。 電子書 分享網站
人間世 二十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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