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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你這位表侄,計程車費我來付,劉半仙說槍斃一個副縣長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
我沒有看到報紙上關於我舅舅鄭天良判處死刑的訊息,去年冬天我在省報上看到我舅舅是全省“人民滿意十佳公僕”,十二年前我還在報紙上看到過我舅舅是“全國優秀共產黨員”。
風越來越涼,天黑了下來,巷口電線杆上一盞路燈很勉強地亮了。
我從牙縫裡擠出一百三十塊錢,請我認識的省法制報記者李成品到“楓林假日酒店”三十二樓旋轉餐廳喝了一晚上啤酒,向他打聽鄭天良案件的真假。
李成品對我說:“這個案子現在當然不能報道,縣處級幹部要等到槍斃後才能見報。省高院終審判決前天才下來,‘十一’前要槍斃一批迎國慶,大多是搶劫強姦殺人的,領導幹部好像只有鄭天良一個副縣長。”
李成品平靜地敘述這件事就像敘述一個毫無意義的陳年往事一樣,沒有一點情緒,他警告我不要亂寫,不是什麼錢都能掙的。我連連稱是。
旋轉餐廳下的城市裡萬家燈火,我看到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