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愉快有所瞭解。
這些東西是完全不能在課堂裡用正式聽課的方式學到的。這些東西是透過班尼斯特的“額外官能”一點一滴學到的零碎知識。由於這些知識是費了很大氣力學到手的,因此這些知識給人留下的印象深刻得多,更加令人難忘得多。約瑟夫·佩琅在《閒暇:文化的基礎》一書中說,人們不信賴不費什麼氣力得來的獎賞:“(人)
只有享受他辛辛苦苦得到的東西才能是問心無愧的。”跑步當中的“辛辛苦苦”足以使最有清教徒色彩的運動員心安理得,這就是跑步所帶來的最明顯的樂趣之一。
瞭解這種看起來似乎矛盾的現象的最簡單辦法,是想一想跑步時產生的疼痛感覺。跑步時沒有疼病的感覺是辦得到的,但是隻要你開始想辦法改進,疼痛——或者至少是某種輕微的苦惱——就會馬上跟著出現。讓我們假定你已習慣於一天跑一英里。你想增加跑步距離。因此有一夭你決定想辦法跑兩英里。毫無疑問,你是能做到的、但是你在快跑到終點的時候,你會感到疲勞,你的腿也會感到沉重。那時,你繼續往前跑,你就會感到情況更糟。疼痛就是你的頭腦和你的兩條腿鬥爭的結果,你的頭腦要你的身體“繼續跑下去”,而你的兩條腿卻懇求說,“看在上帝的面上,讓我們停下來吧!”
跑步時疼痛的程度取決於身心鬥爭的激烈程度。如果你只想跑兩英里,你可以慢下來,減輕不舒服的感覺,也許只不過感受到一種持續的疼痛而已。但是,如果你不管疼不疼,硬是猛跑(例如你要是在一次比賽中同一位對手競爭,你可能猛跑),那可能相當疼痛。(一位醫生把它同分娩的疼痛相比,不是不能忍受的,可也不是特別愉快的。)
然而,那種劇烈的疼痛或者更劇烈的疼痛是跑步者常遇到的東西。裡克·沃爾休特曾經說過:“為了在一次比賽中獲勝,我願意忍受任何疼痛。”然而如果說不舒服的感覺是為獲得勝利果實而付出的適當代價,這並沒有涉及疼痛問題的核心。在大部分比賽中,甚至在重要的比賽中,獎賞是微不足道的——一個不值錢的紀念品或獎章,一陣掌聲。在跑步訓練中,獎賞只是你給你自己的東西——休息、飲一大瓶冷飲料、最後回家的滿足。
那麼,為什麼跑步者這樣心甘情願地受苦、甚至自找苦吃呢?我覺得這是由於痛苦與快樂之間有密切關係。約在兩千年以前,塞尼卡說過:“某種快樂是痛苦的親戚。”蘇格拉底說過:“叫作快樂的東西多麼奇怪啊,它和痛苦的關係是多麼怪啊,因為人們也許認為苦是樂的反面。。。然而,凡是尋求苦或樂的人一般來說不得不接受與願望相反的東西,苦與樂是兩個身體,但是它們是用一個頭連起來的。”理查德·斯蒂勒在他寫的《疼痛:為什麼疼痛,什麼地方疼痛,什麼時候疼痛》一書中闡明瞭苦和樂的關係:“我們認為苦和樂是對立面。然而我們的語言卻暴露出兩者之間可能存在的混亂。我們說快樂強烈得‘難以忍受’,是我們‘不能忍受的’。我們談論‘強烈的’痛苦。從生理角度看,極度痛苦和欣喜若狂似乎是非常相似的。”
快樂隱藏在痛苦之中,這是大多數跑步者都熟悉的。一九七五年在波士頓馬拉松比賽終點線,一位叫基蒂·戴維斯的觀眾注意到一位運動員在哭。他的臉象小孩子一樣在抽動,眼淚從曬得黝黑的臉上往下淌。戴維斯夫人問道:“先生,你為什麼哭啊?你受傷了嗎?” 這位運動員答道:“沒有,我哭是因為我非常高興。” 因此也許我們需要體驗痛苦,並且透過受苦體驗快樂。然而,除此以外,我們跑步還能滿足另外一些需要。其中有:需要活動。看看孩子玩耍吧。他們跑一會兒,休息一會兒,又跑起來。他們有時快跑,有時慢跑,有時跑的時間短,有時跑的時間較長。我們進學校以後,跑步變得比較正規了。我們在足球場上跑幾碼,或者在棒球場上跑九十英尺。一旦離開學校,我們幾乎一點也不跑了——我們的生活方式慢慢地把跑步從我們生活中擠走了。然而跑步的需要從來沒有離開過我們,如果我們不想辦法堅持下去,我們的身體就更不行了。
需要突出自己。沃恩·托馬斯在《科學和運動》一書中說,在我們一生的很大一部分時間中,支配我們的生活的都是別人——班長、老闆、岳母。這樣一來,突出自己的需要總是跑得無影無蹤。跑步使我們在社會上有一種能為人們所接受的突出自己的辦法,只要我們想競爭,我們就能競爭——同我們自己或同別人競爭。如果你在工作崗位過於明顯地想向上爬,而把你的同事拋在後面,人們就會對你的行為產生反感。但是在比賽中,你可以跑在前面,而把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