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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蔑稱,還有“發洋財”一說,最早實源於太平軍。)
賊之焚殺擄掠曰“打先鋒”。不殺人放火,而但擄物,曰“太平先鋒”。每以此脅人,謂錢糧不清,將打先鋒也。
收糧不足,令偽鄉官與賊眾至各鄉村人家取米、麥,曰“盤糧”。
賊之暴殄特甚,煮飯盛器即穢溺其中,甚有以字紙作草紙用者。
夜間以大木熾火,睡於其側,曰“烤火”,雖暑天亦然。或謂身上有瘡,烘之以代搔癢也。
賊中有諱用之字,或添寫,或改用,最為可笑。如秀字添草頭寫“莠”字,全字添草頭寫“荃”字,青字添草頭寫“菁”字,皆因偽天王洪秀全、偽東王楊秀青之名也。山字改用“珊”字,偽南王馮雲山之名也。貴字改用“桂”字,偽西王蕭朝貴之名也。又順字缺偏旁中一豎,國字中或字改寫王字,亥字改用“開”字,醜字改用“好”字,皆不知其何意也(按:客家話和白話中,這兩個字諧音很不好)。又上字改用“尚”字,華字改用“伍”字。
賊中偽考試,常熟取者曰“秀士”,蘇州取者文曰“博士”、“約士”,武曰“猛士”、“勇士”,金陵取者曰“俊士”、“傑士”。可笑者偽報條上寫秀士為“莠士”,可謂名稱其實矣。
應偽考試之人,初猶令偽鄉官脅從之,皆無恥之輩,稍識數字者應之,亦無有不取者,取後皆與洋錢三四元,此賊之以利誘人也。後通文墨者亦應之,甚有生員、廩生亦應之,如錢竹(築)溪名敦鈞,住南門外關帝廟開弄,咸豐元年青宗師科試案首,後應賊試取偽秀士、偽博士輩,竟以得取莠士、博士為榮,真狗彘之不若矣。
賊中禁吃鴉片煙,錢竹溪適被賊查出,捉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