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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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孩子是男孩還是女孩?父母上班家裡是不是就剩孩子一人在家?”
“是女孩,白天有姥姥陪著她。”
“好的,放假了嘛,要讓孩子休息好,另外她馬上要進入初中學習,要作好充分的心理準備,把已經發到手的新課本翻翻看看,作個簡單的預習,然後我要給您提一個建議,利用假期大好時機,鼓勵孩子多讀點書,帶孩子去逛書店、書市、圖書大廈,選書,買書……”
“孩子總是顯得很幼稚,不愛看書。”
“咱們不能總是遷就她的幼稚,要幫助她長大,指導她選擇一些有故事情節的文字書,如凡爾納的《海底兩萬裡》、《氣球上的五星期》,或中國的一些小說……”
“她能看進去嗎?”
“不要著急,每天先作為任務規定讀上20頁、30頁,晚上您下班回來一邊做飯一邊讓女兒講講今天書中看到的情節,哪怕只是三言兩語,您也要表揚,鼓勵她明天繼續讀。”
“好,我今天就帶她上圖書大廈,以後我也要多看書了。”
“多看書也許不會有立竿見影的效果,但會受益無窮,希望您今後能把帶孩子逛商場改變為經常逛書市和書店,讓孩子去感受那種文化氛圍,去多了她就逐漸感興趣了。”
這只是這段對話的一部分。當然我還為這位媽媽提了一些建議,家長也說了許多感謝的話,最後還表示“以後可能經常向您請教”等等。但是她所表達的“今天就帶孩子去買書”和“以後我也要多看書”不就是一種對家庭教育的完善過程嗎?但是這種完善的條件是家長有心(主動給我打電話),我有意(真心想幫助她)。
乍一看我前面表述的似乎都是學校的作用:延續,引申,補充,完善,恰恰相反,我要強調的是,學校的這些作用都是在家庭教育的基礎上體現的,拋開學齡前的前期家庭教育不說,就是在孩子上學以後,家長如果繼續採用不恰當的教育方法,如果不能很好地支援與配合學校工作,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不能協調發展,形成合力,勢必還會人為地給孩子的成長製造障礙。這就是我目前十分關注家校合作問題的原因。
一、走出家校合作的誤區
“爸爸媽媽和老師,我知道你們的所謂合作是什麼。這種合作幾乎從我上小學就開始了。就是你們的合作,使我沒有了屬於自己的週末和閒暇時間。你們一直就合作得很緊密,特別是爸爸,不但天天守著我學習,還沒事就往老師那裡跑,數落我的種種不是,你們還要怎樣更緊密地合作呢?如果家校合作僅僅是學校在家裡的無限延長的話,我現在就宣告‘我反對這樣的合作’。”
好一個叛逆的孩子!我也宣告:我支援這位同學的想法。
這是《今日父母》雜誌曾經作過的一個專題:關於家校合作。他們先期作了一些採訪,上述“叛逆言論”就是他們的採訪物件——江西省某校高一學生趙××的心聲與宣言。該雜誌在2002年第12期以《從父子對壘看教育的水火之爭》為主題,報道了15歲高中生趙××與其父親在家校合作問題上的不同看法。詳細內容我在這裡不用描述了,單看看編輯們所配的兩個標題就足以瞭解這父子倆之間的矛盾與各自的心態了:一篇是《為了兒子我還能做些什麼》,副標題——一位父親的痛苦獨白;另一篇是《我反對這樣的合作》,副標題——一位苦惱孩子眼中的家長與學校。一位在“痛苦”,一位在“苦惱”,到底是誰出了問題?家長與學校之間應該是一種什麼關係?怎樣合作才能最有效地實現教育目標?圍繞這一系列問題,《今日父母》雜誌又舉辦了有記者、學生、家長、老師參加的一系列座談,大家很認真地坐下來探討關於家校合作的意義、方法、效果及成敗等問題。我參與了討論並發表了看法,回來後有一種意猶未盡的感覺,許多想法表達得不夠透徹,歸納成一句話就是:必須走出家校合作的誤區。
誤區一:家校合作目標不明確或不一致
“哪個當爹媽的不盼著自己的孩子好啊!”這是家長們常說的一句話;“哪個老師不希望自己的學生出色呀!”這也是老師們的心裡所想。這樣看起來好像目標絕對一致,相互配合應該不成問題。可實際情況卻並不那麼盡如人意。家長和老師之間互相埋怨、指責的事情時有發生。例如我知道一個學習非常不錯的小男孩,有點“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聖賢書”的意思。由於他在學習方面比較省心,班主任老師更關注他在“做人”方面的一些不足,提醒他不要老遲到,要為集體做事,要學會關心他人等等,甚至有一次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