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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一個範疇中。長期以來,亞里士多德的評註家們一直殫精竭慮,力圖填補他論說中的漏洞,力圖調和其中的不一致性。
《範疇篇》所探討的不只是範疇理論,也探討一些混雜的其他邏輯論題。我們現在閱讀的這部論作,顯然不是亞里士多德所撰的全文,但沒有必要懷疑(有些學者一直懷疑)這是他的真作。
正文 《解釋篇》與《範疇篇》(4)
福哇手機 更新時間:2010…11…2 8:01:59 本章字數:1286
所討論的一組論題是一組同名異義詞與同義詞。這些詞是亞里士多德所用的希臘詞音譯;在現代英文中,這些詞意指詞彙(bitsoflanguage)的屬性,亞里士多德所用的希臘詞意指的是世界上的事物屬性。亞里士多德的闡述可以釋義如下:如果A與B用一同名同義的詞來稱謂,那麼,A與B是同義;如果A與B用一同名異義的詞來稱謂,那麼,A與B是同名異義。因為原文是希臘文,其語義特點在英文中有些扭曲,不過,他想表述的東西是顯而易見的。一隻波斯貓與一隻斑貓是彼此同義的,因為它們都被稱為貓;但它們僅與那一條也被稱為貓的九尾鞭是同名異義的。按照亞里士多德的說法,同名異義詞與同義詞之間的差異在於:同名異義的事物只是名稱共用,而同義的事物不僅名稱相同,而且定義共用。
亞里士多德對同名異義與同義事物所做的這一區別具有重要意義,這一區別容易用來(他後來的確這麼做了)區別同名異義詞和同義詞的詞彙,也就是說,用來區別下述兩類表達:前一類表達只包含共用的符號,後一類表達也包含共用的意義。
研究同名異義詞對分析論證中的失誤具有重要意義,因為這些失誤是所用術語的歧義性所致。《論題篇》裡的論述旨在達到這些目的,亞里士多德為此提出了查尋歧義性的法則。譬如,“sharp”一詞的一種含義是指刀子鋒利,另一種含義是指樂調偏高:就刀子而言,“鋒利”的反義詞是“遲鈍”(blunt),就樂調而言,“偏高”的反義詞是“偏低”(flat),這樣一比就使同名異義現象顯而易見了(Top115106a13…14)。在研究過程中,亞里士多德後來區別了兩種同名異義詞,一種是純粹偶然的同名異義詞(如英文裡的“bank”一詞,既用來表示河岸,也用來表示銀行),另一種是更為有趣的同名異義詞,亞里士多德的追隨者稱其為“類比”(analogy;參閱NE161096a27ff。)。他列舉的一個類比表達範例就是“medical”:在一位醫務人員(amedicalman)、一個醫學問題(amedicalproblem)和一件醫療器械(amedicalinstrument)這些說法中,所用的“medical”一詞並非都表示同一回事。不過,在這些不同語境或上下文關係中,詞的使用不是單純的雙關語:醫學是那位醫務人員所從事的學科,但醫學(medicine)這個詞所提供的是其他表達得以衍生的原本意義(EE721236a15…22)。誠如我們所見,亞里士多德在各種倫理學與形而上學的語境裡也利用了這一類比學說。
在亞里士多德的邏輯學著作中,我們發現有兩個不同的概念,即命題的結構及其組成部分的性質。關於後者的概念可以上溯到柏拉圖在《智者篇》裡對名詞和動詞之間所做的區別。柏拉圖堅持認為,任何句子必須由至少一個動詞和一個名片語成(262a…263b)。認為一個句子由兩個異質因素構成的概念,依然活躍在亞里士多德的《範疇篇》和《解釋篇》裡。自從弗雷格的時代出現以來,命題結構的概念也一直在現代邏輯學裡佔有重要地位,弗雷格明確區分了用來命名物件的名詞與表明物件真假的謂詞。
正文 《解釋篇》與《範疇篇》(5)
福哇手機 更新時間:2010…11…2 8:02:05 本章字數:993
在《前分析篇》的三段論裡,命題是以截然不同的方式予以表達的。詞項由基本成分構成:這些成分並非像名詞和動詞一樣都是異質的,它們是在含義不變的情況下,既可以作主項,也可以作謂項。當然,連用兩項(如“mananimal”'人動物')並不能組成句子:如果我們需要一個能在三段論中成立的命題,譬如像“每個人都是一個動物”這樣的命題,那麼,一個量詞和一個聯項(copula)等其他因素,譬如“是”(is),就得參與進來。亞里士多德對於聯項的興趣微乎其微,他的注意力主要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