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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讓自己計程車兵明白:如果不能戰勝的話,他們的命運將是什麼。
羅馬統治者不斷增加兵力,加強對起義者的鎮壓,最後,斯巴達克起義失敗了,約6000名起義軍最後不得不投降並慘死在十字架上。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第四章 古羅馬人殘忍的本性(4)
隨著奴隸數量的不斷增加,奴隸主對奴隸也越來越殘暴,並且不斷髮明花樣翻新的酷刑。以後,隨著階級矛盾的激化,羅馬的統治者也採取了一系列緩和矛盾的措施,例如禁止以極端惡劣的暴行來對待奴隸,禁止主人判處奴隸與猛獸搏鬥等等。從安東尼?庇護時代起,自認為受到虐待的奴隸可以向市法官控訴,在一定的條件下可以將他轉賣給另一個主人。克勞狄烏斯宣佈,患病時被主人拋棄的奴隸為自由民。哈德良廢除了奴隸主隨意殺害奴隸和把奴隸賣給角鬥場的權力。君士坦丁大帝則將故意殺死奴隸與殺人罪同等對待。但是,這一切都未能從根本上解決奴隸主和奴隸的矛盾,最後這種矛盾與鬥爭導致了羅馬帝國的滅亡。
在現代社會,刑罰最重是死刑,有些國家從人道主義出發,廢除了死刑。即使有些國家保留死刑,也由砍頭、絞刑改為槍斃,使犯人少受痛苦,或者透過注射使犯人安靜地死去。可是在古羅馬,死刑卻是極其殘忍的。
死刑犯可能被用來祭神,蒙森認為這種古老的執行死刑的儀式源於獻祭時宰殺牲口。關於這個問題他說:“行刑時犯人的雙手被反綁在背後,用鐵鏈鎖在木樁上,脫光衣服拷打,然後平放在地上,用斧子把頭砍下。這種做法與宰殺獻祭的牲口完全一樣。因為古老的死刑執行儀式具有聖事的性質,要判處死刑決不僅僅是殺頭。羅馬人有一種固有的想法,認為僅僅處死一個人還不足以懲罰他,所以在處死前必須拷打他,拷打是法律規定的各種死刑的預備程式。”死只是一瞬間的事,而拷打是長時間的慢性折磨,還要在眾目睽睽之下被人“欣賞”。羅馬民眾中有一些人也以觀看犯人被拷打、被折磨為樂。歐洲中世紀盛行一種“虐殺女巫”之風,有些無辜的婦女被人誣告為“女巫”,就被嚴刑拷打,逼她交代是什麼時候嫁給魔鬼的,一共吃過幾個小孩等等。凡是拷打與處死這些可憐的“女巫”時,都是萬人空巷,民眾爭先恐後地來“觀賞”。在魯迅筆下,也出現過犯人被砍頭、而民眾卻在爭奪“人血饅頭”的場景。羅馬人的殘忍當然超過後世。從這些方面不僅可以看到統治階級的野蠻,而且可以看到人性的變形和扭曲。另外還有一種十字架的刑罰。這裡所說的十字架刑罰,不是將犯人釘在十字架上折磨至死(釘死於十字架通常是這個意思),而是將犯人釘在十字架上再鞭打至死。這種方法比釘死更加殘酷。對尼祿皇帝的判決中提到,將犯人的衣服脫光,腦袋裹住,再用叉子夾住他的脖子。關於叉子的形狀有不同的說法。有人說它是一根直的橫杆,可以將犯人的雙臂綁在上面。也有人認為它是一根叉狀木頭,用來架在犯人的雙臂上,夾住他的腦袋,同時把他的雙手綁在兩根斜向的分杈上,使他在捱打時動彈不得。凡是鞭笞,即使並非要鞭笞至死,也要這樣進行。西塞羅講過一件事:有個奴隸被捆起來牽著繞競技場轉圈,戴著叉子,不停地被拷打。如果拷打連同死刑一次完成,那就一直到打死為止。後來這種形式的死刑被稱為“祖先的習俗”。這種將人釘上十字架鞭笞至死的刑罰,在古羅馬歷史上很常見,尤其是對誘姦貞女犯。漢尼拔戰爭時期有個名叫坎提利烏斯的神職人員,姦汙了貞女洛尼婭,被大祭司在古羅馬廣場上鞭笞,直至死於鞭下。
第四章 古羅馬人殘忍的本性(5)
然而,鞭笞如果僅僅作為通常稱之為釘十字架死刑的預備程式,那就還要用到另一種刑具。這種刑具叫作Patibulum。它是一段劈成兩半的木頭,開啟來套在脖子上然後捆牢。這種刑具有時候能把受刑人卡死,無疑是最仁慈的死於十字架上的一種方式。不過通常不這樣做,而是將木頭紮緊而又不至於把犯人卡死。犯人的雙手被捆綁或釘在橫樑的末端,然後將橫樑和受刑者吊起來,固定在一根豎立的柱子上,形成一個十字架。最後再把受刑者的雙腳釘在柱子上,讓他在上面緩慢地死去,或者最後大腿骨折斷而死去。“Patibulum刑罰比十字架刑罰輕,因為前者使吊在上面的人很快死去,而十字架則使釘在上面的人長時間痛苦”。受刑者被釘在Patibulum上的比綁在上面的顯然要多。
這是一種可怕的處死人的方法,但還有比這更可怕的。如威勒斯曾經叫人用鞭子抽打一個無辜的羅馬市民的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