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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爾蘭人才出現。
開始,我沒太注意富蘭克林的談判代表的變換情況。隨著談判的深入,我才開始理解頻繁更換談判人員的含義。談判代表的選派是根據流水作業法來制定的,有規律可尋:首先來的香港人,是一位中國大陸通,負責對萬科能力及潛力的評估;德國人來談工藝流程設計,產品組裝的工序環節卡到以“秒”為單位;日裔小個子是位工藝產品成本控制師,計算每件產品加工費的最經濟支出;猶太律師來了,不是談怎麼保障合同執行,而是探討終止合同時的雙方義務和責任的詳細條款—甚至包括廠房內的一扇玻璃更換後,結束合作時這扇玻璃窗是否恢復到原狀這樣的細節。
談判終於結束。籤合同時,發現一摞合同文字比招股說明書還厚。負責起草的是美國一家法律事務駐香港公司,僅律師費一項,富蘭克林就支付了300萬港幣。我心想:花這麼多錢調查萬科,還不如把錢直接給萬科,能做多少事啊!
此時我才體會到:同富蘭克林合作,賺錢固然重要,但從方法論上,學習對方的人才組合、嚴謹的工作方式、強調效率的做法、尊重法律的商業精神更具有價值。
從此,萬科與合作伙伴簽署的合作文字也變得厚了起來。
“你們的合作手續是不是太煩瑣了?”許多合作者不理解。最不理解的還是合作文字中的“離婚”條款。對方沒有我們這樣的經歷,很生氣:還沒開始合作呢,怎麼就開始考慮分手的事?什麼意思啊?太像猶太人了。
富蘭克林合同上對萬科有很苛刻的約束,做不到將受到如何如何的懲罰。我有些擔心萬科履行合同的能力。
事實上,擔心是多餘的。負責此專案的趙曉峰團隊盡心盡責,超水平發揮;而且,儘管合同條款非常苛刻,但在具體執行合同中,富蘭克林仍在合同的執行上把握著一定的彈性。
在和富蘭克林合作的過程,也是萬科進一步學習國際化,學習嚴謹的思維方式和規範化工作方法的過程。
昂貴的地產行業入場券
1988年的深圳,開發房地產的門檻比現在還高:非建築行業的企業要想進入房地產開發必須透過招投標,拿到土地才批給單項開發權。
11月,萬科參加了威登別墅地塊的土地拍賣。
竟投開始,價格一路飆升。最後只剩下萬科同另外一家輪流叫價,互不相讓,進入白熱化。如果不是舉牌者主動出價,拍賣官會按50萬元升幅叫價。萬科是志在必奪!如果對方也是呢?不免暗暗叫苦。對方再次舉牌,拍賣官一次叫價、兩次叫價,咦,楊海生怎麼不舉牌?
拍賣官舉起槌子。
我本能地抓過楊海生手中的牌子舉起,喊了一個跳升的報價。
拍賣官報新的叫價,一次、兩次,全場鴉雀無聲。
三次叫價,一槌定音。
按照拍賣的土地成本計算,樓面地價已經高於這塊土地周邊的住宅產品的平均售價。換句話來說,按市場價,把附近的住宅樓買下來,拆掉再重新建的土地成本價都低於萬科獲得的這塊土地的價格。
拍賣現場,我代表公司上臺簽訂土地轉讓協議。劉佳勝望著我,劈頭就是一句:“怎麼出這麼高的價格?簡直是瞎胡鬧。不管怎麼說,還是祝賀你們。”
進入房地產的敲門磚已經拿到手,只是代價高了些,誰讓萬科遇到了一位瘋子。哪家企業如此咄咄逼人?經查核是深圳爭華實業公司,私營企業,老闆是湖南郴州人,帶家鄉子弟兵到深圳創業,撿破爛起家,現在開發工業地產、夜總會娛樂專案。怪不得如此死纏爛打。對方最後手軟時,也一定認為遇到了瘋子。
當務之急是先應付記者這一關。明天怎麼答覆記者問?
回到和平路50號。我交代秘書上街,把地攤上有關風水的書全給蒐羅回來。通宵閱讀論風水的小冊子。
第二天對著記者提問,我大談威登地塊的風水龍脈,“你們看到了,地塊蘆葦茂盛,知道為什麼嗎?從風水的角度看,聚水,水為財。左青龍右白虎、前朱雀後玄武……”
施工開挖地基,蘆葦叢所在位置的地下水不停上湧,止也止不住。威登別墅竣工時,還專門修了一口井,以示紀念。
就這樣,2 000萬元“天價”,買了一張進入房地產市場的入場券。
一度,萬科團隊的主流派視這張入場券為“燙手山芋”,建議毀約,“不執行同國土局簽訂的合同,大不了交些罰金,否則高地價的經營壓力太大。”
我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