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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閒地為它買單。
1994年我主演了電影《黑駿馬》,同時擔任該片全部音樂的創作和主唱。該片在第19屆“蒙特利爾國際電影節”上榮獲“最佳音樂藝術獎”為我帶來了一時輝煌,但這並不能掩蓋我的碟即便在大陸市場上也不太賣得動的慘淡。
日曆一張張飄落,新面孔層出不窮。好幾年的時間裡,我忍心地看著自己被一點點“活埋”。
那麼,又該怎麼解釋2000年以後我的“人氣”突然轉旺,而市場也突然被看好這一現象呢?
有人認為這是受我該年以一首《天堂》連獲“中國藝術歌曲音樂電視展評”和“新千年全球華語音樂榜中榜大賽”三項大獎的推動,真是這樣嗎?
連續獲獎肯定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僅僅歸因於此,恐怕就過於皮相了。90年代初我也曾連獲大獎,為什麼就沒有相應地“火”起來?更何況斗轉星移,我早已是一個演藝界的“老人”了。
也許,問題因而可以被轉換為:一個“老人”的重新崛起,或重新被發現說明了什麼?對此我更感興趣。因為經驗告訴我:其實我並沒有變,是聽(觀)眾變了。
而在這種變化的背後,我看到一直被“港臺風”宰制的當代流行音樂市場正在一步步走向成熟。
我不想過分誇大我的藝術個性在其中所起的作用,但我還是願意說,這是它的一個小小的勝利。同時這也使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深切地意識到,人們還是希望聽到真摯誠懇的聲音,能使靈魂產生共鳴的聲音。
我外出乘車,不管是朋友的車還是計程車,他們給我放的大都是我88、89年的歌。我自己聽了特沒勁,簡直太難聽了!但他們不這樣看。他們說太棒了!現在聽就更棒,像陳年老酒!
演出時也是這樣,那幾首歌簡直成了“種子”節目。《天堂》什麼的就不必說了,像《蒙古人》,都唱了十幾年了,但每次還得唱。從我的角度,這個歌就別唱啦,太老啦;可觀眾不答應,你不唱,他就喊個沒完,等著過癮哪。你一張嘴就是掌聲,然後等著下一個高音,然後又是掌聲……大江南北,概莫能外。
博爾塔拉:一次五星級的演出(3)
所有這些當然都使我感到愉快。我把這種相互給予的滿足看作是對我的個性、對我堅持自己的藝術風格的褒獎。
曾經多次有歌迷對我講,我們特喜歡你的歌,幾乎每一首都喜歡,可就是唱不了;到卡拉OK想唱你的歌,一是不容易找到,二是即便找到了也上不了口,為什麼會是這樣呢?
我也曾經像他們一樣,認為這是一種遺憾,甚至為此而不安過;但現在我知道,那也是對我的一種褒獎,至少可以幫助我堅定這樣的信心:並非在卡拉OK人人都會唱的才是好歌。
有朋友說我這些年又走在了“好運程”上。也許是這樣。然而我相信,一首好歌比一個好運程重要得多。
所謂“好歌”,是指有自身生命力的歌,它是一種活的東西。活在哪裡?就活在歌手和聽眾之間,活在他們似乎永不生厭、永不疲倦的心的交流裡。
《我的太陽》唱了多少年了?四十多年了吧?可至今帕瓦羅蒂每次開演唱會,都還得唱這首歌,否則就過不去。有的聽眾也許已經聽過一百遍了,可他還是忍不住衝動,要聽第一百零一遍、第一百零二遍、第一百零三遍……並且是屏著氣、憋著勁地聽,憋不住了還會喊出來。
對一個歌手來說,還有什麼比這更幸福、更值得追求的事?相比之下,能否流行、能佔有多大的市場份額,都是第二義、副產品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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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蒼狼樂隊(1)
我已經說過,從88年到93年是我事業上的第一個高峰期,得了好多獎,而且都是大獎。這時就想繼續弄點名堂。弄什麼呢?我一直沒有自己的樂隊,包括去臺灣,用的都是他們的。那就弄一個樂隊吧。一個屬於你自己的、彼此配合默契的樂隊不只是方便的問題,它還是你的延伸和擴充套件——聲音、身體,或許還包括頭腦。
說弄就弄。名稱是現成的,我早有考慮——“蒼狼”。蒼狼是蒙古人的圖騰,我是蒙古人,當然就是它。
人也好說,一幫哥們兒正等著呢。更重要的是落實資金,那可是一筆錢啊。
正好臺灣風潮公司的老闆楊錦聰來北京。當時我是他公司的簽約歌手,條件是每年出一張專輯,同時負責東南亞地區的演出和宣傳;幾個哥們兒一核計,就向他開了口,理由是成立樂隊,對他們也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