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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均輸。朝廷在京師設平準官,“盡籠天下之貨物,貴則賣之,賤則買之”[13];又設均輸官,“令遠方各以其物如異時商賈所轉販者為賦,而相灌輸”[14]。官方希望用此法使各地區之間互通有無,調劑餘缺,以使“轉轂百數”的行商們不致輕易暴富。
儘管自西漢初年至武帝時期一直以強本抑末為重要國策,但實際上這些賤商抑賈的政策並未收到預期的效果。究其原因主要有二:
其一,國家控制的官辦工商業畢竟處於幼稚階段,管理存在許多問題,產生種種弊端。例如鹽鐵官營後,產品品種不對路,質量又不好,“縣官鼓鑄鐵器,大抵多為大器,務應員程,不給民用。民用鈍弊,割草不痛。是以農夫作劇,得獲者少,百姓苦之矣”[15];又,“縣官作鐵器,多苦惡,用費不省……壹其賈(價),器多堅,善惡無所擇。吏數不在,器難得”[16]。總之是鹽鐵價貴質次,百姓不便。在均輸方面,常有官吏舞弊,他們“釋其所有,責其所無。百姓賤賣貨物,以便上求。間者,郡國或令民作布絮,吏恣留難,與之為市。吏之所入,非獨齊阿之縑,蜀漢之布也,亦民間之所為耳。行奸賣平,農民重苦,女工再稅,未見輸之均也”。[17]平準方面亦存在問題:“縣官猥發,闔門擅市,則萬物並收。萬物並收,則物騰躍。騰躍,則商賈牟利。自市,則吏容奸,豪吏富商積貨儲物以待其急。輕賈奸吏收賤以取貴,未見準之平也。”[18]正因如此,民間的工商業才在官方抑制的縫隙中得以生存和緩慢發展。
其二,事實上,漢代官方主要抑制的還是影響到政府收入的鉅商大賈,而無法去限制整個商業。即使堅決主張鹽鐵官辦的桑弘羊,也還是個重商主義者,他說:“富國何必用本農,足民何必井田也?”[19]又說:“古之立國家者,開本末之途,通有無之用……農商工師,各得所欲,交易而退……故工不出,則農用乖;商不出,則寶貨絕。農用乏,則谷不殖;寶貨絕,則財用匱。”[20]因此,在強本的原則下,“放於利末,不師始古”[21],也是西漢盛世的策略之一,它表明民間的商業活動是不可抑止的。
此外,漢初實行“與民休息”的無為而治的政策,使在農桑發達、和平安定環境下的人民產生了強烈的求富慾望。穩定的生產產生了巨量的商品,商品的積聚促興了交通貿易的發展。
所以,西漢政府的強本抑末政策並未從根本上消滅商人和商業(不論這是否是統治者當時的初衷),而是在保障農桑本業的前提下保護並鼓勵了國家工商業,同時又從另一方面在更廣泛的民間積蓄起從事貿易活動的潛能,收到了“國用饒給,民不益賦”的效果,這一切都為漢武帝及以後中西交往關係的建立並走向繁盛打下了重要的物質基礎。
除了上述商品經濟的條件之外,漢代農業生產水準的提高,也促進了交通的發展。農耕用的牛,便是較早的交通動力。漢初馬匹不足,“將相或乘牛車”。民間運輸,兩漢亦常用牛車。東漢順帝陽嘉年間,“烏桓寇雲中,遮截道上商賈車牛千餘輛”[22]。可見牛對於交通運輸之重要。隨著農業的發達,漢代畜牧業也受到重視。始皇之末,班壹避地於樓煩等邊隘地區,即注重發展牧業,使“馬牛羊數千群”。值漢初定,採取與民無禁之政策,“當孝惠、高後時,以財雄邊,出入弋獵,旌旗鼓吹”[23]。中原地區也呈現出一幅幅人畜興旺、牧歌悠揚的圖畫。如《史記·貨殖列傳》載陸地養馬牛羊彘成千,“與千戶侯等”,卜式“以田畜為事”。畜牧業受到這樣的重視,以至於“民人給家足……眾庶街巷有馬,阡陌之間成群。乘將牳牝者擯而不得會聚”,足見馬匹之多。而馬在交通上的作用比牛大得多,在戰爭上的作用更不待言。這也是農業經濟的直接衍生物。此外,開山鑿道所用力役、資金,也盡取自農人。凡天下承平,物阜民安之時,天子多出巡四方,所幸之地,即發民以治馳道,間接地擴大了交通網路。由於戰爭的需要,政府又在邊方深開小道,以避敵抄寇。各地方官吏,在使農耕勤作之同時,也注重修築道路。橋樑郵亭是否得到修繕,已成為衡量地方官是否稱職的標準之一[24]。上述一切對於交通方面的建設,都必須在農民安定、生產發達的前提下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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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節:第2章漢代社會對外開放的經濟基礎(3)
水運交通亦與農耕有直接的關聯。秦代即對水利極為重視。《史記·河渠書》載,秦國任用韓國水工鄭國鑿涇水,長三百餘里,既可溉田,又做運輸,秦因之富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