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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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辦,需要託付給某個太監,實即類似找一個保護人。所謂“管事”,當系這種意思。朱由校想必知道存在這種慣例,他所做出的決定,也只是將來客氏之事,交給誰辦。如果把這決定,理解成替客魏做媒,一是違反祖制,朱由校斷然不敢,二來也與他跟客氏之間隱秘奇特的關係相矛盾。
種種跡象表明,朱由校與其奶媽之間,存在秘密。
抱陽生《甲申朝事小紀》直指其事曰:
傳謂上甫出幼,客先邀上淫寵矣。{56}
這句話說,朱由校剛剛進入少年,亦即性方面剛剛開始發育,客氏便引誘或教習他學會男女之事。換種說法:客氏是朱由校的第一個女人。
抱陽生是清代嘉慶、道光年間人士。明季史料,因為清初統治者的查禁,多有焚燬、竄改和破壞,到清中期,文網稍弛,一些劫後倖存、複壁深藏的材料,才得再見天日。《甲申朝事小紀》,就是專門蒐集、整理明清之際野史文獻的成果。{57}關於朱由校與客氏是否有私情,以往的敘述藏頭露尾、語焉不詳,這裡頭一次完全說破。不過,作者還是實事求是地註明了得自於傳說。
真相如何,到目前為止,誰都沒有把握。然而,有很多側面的依據。
首先,除開未成年而做了皇帝,否則,皇帝極少有在大婚之前保持處男之身的。事實上對此沒有禁令,一般來說,脫離童年後皇家繼承人可以在自己宮內的範圍,任意與感興趣的女子發生性行為,這被視為將來婚育的啟蒙和必要的準備。清代甚至規定,大婚之前,從宮女中選年齡稍長者八名“進御”,作為婚後性生活的實習。雖然後妃必須是處女,但皇帝或太子的第一個女人卻不必是后妃。具體到客氏與朱由校的私情,這件事從制度上是允許的,雖然客氏年長朱由校二十來歲,但只要朱由校願意,他倆私行雲雨之事,完全談不上犯忌,但也沒必要張揚,這是皇家繼承人有權保守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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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兄難弟:由校和由檢(13)
其次,朱由校本人的反常表現。
天啟元年四月,朱由校大婚。對帝王來說,大婚的意義不只是娶妻,它還意味著宮廷秩序的新建與調整。對外,皇后母儀天下,對內,則皇宮從此有了“內當家”,她負有關懷皇帝從身體健康到飲食起居的全部責任;皇帝將全面開始新生活,過去的習慣和形態應該宣告結束。簡言之,大婚後,奶媽客氏不可以繼續留在宮裡,否則就是笑話。群臣一直在等待下詔客氏離宮的訊息,然而悄無聲息。
兩個月後,大家看不下去了。六月二十四日,山西道御史畢佐週上疏要求客氏離宮。畢佐周這道奏摺,並非孤立和偶然,恐怕事先許多朝臣就此有所溝通協調,因為緊接著第二天,就由大學士劉一燝領銜,也遞上同主題的疏文。劉一燝等沒有把話講得太刻薄,但仍寫下關鍵的一句:“【對客氏應該】厚其始終而全其名譽。”{58}改成大白話,即:客氏應該退休,為此怎麼厚賜她,給她物質上多大的好處,全沒關係;重要的是,保住她的名聲。雖然說得比較含蓄,聰明人也都能體會到,話裡有話。
朱由校沒文化,但人不笨,不會聽不出弦外之音。可是他仍然“頂住壓力”,不肯送客氏出宮。他找了個藉口,推說父親喪事尚未料理完畢,而“三宮年幼”,頗需客氏的協助;等喪事結束,“擇日出去”。{59}
用這藉口,又拖了兩個多月。九月中旬,光宗喪事徹底結束。劉一燝舊事重提,請皇帝信守諾言,送客氏出宮。不得已,客氏於九月二十六日出宮。是日,朱由校丟魂落魄,食不甘味,以至飲泣。第二天,他寧肯犧牲皇帝的尊嚴,傳旨:“客氏時常進內,以寬朕懷,外廷【朝臣方面】不得煩激。”{60}
御史周宗建,對朱由校的舉動做出如下評價:“不過一夜,覆命再入,兩日之間,乍出乍入,天子成言,有同兒戲。”{61}侍郎陳邦瞻、御史徐楊先,吏科三位給事中候震暘、倪思輝、朱欽相也各自上疏。朱由校大怒,將倪、朱降三級、調外任。劉一燝、周嘉謨、王心一等紛紛諫阻,不聽,反將王心一與倪、朱列同為罪。朝臣群起抗爭,朱由校再拿御史馬鳴起、劉宗周開刀,分別罰俸一年、半年。總之鐵了心,誰再提客氏離宮之事,我就砸誰的飯碗。
可以說,朱由校是不惜一切,捍衛客氏自由出入宮禁的權利。他自己打出的旗號,是思念乳母,但實際要給予客氏的特權遠超出這樣的需要。如果出於思念,隔一段時間宣召她進宮見上一面,不是問題,沒有人會反對;群臣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