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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張小姐不但錯,而且錯大了,她非但錯在不懂人性,更錯在不懂工作倫理。
有一位在日商公司工作的女孩子對我說:
“那些日本主管最假了。白天上班的時候,道貌岸然,可是下班後去PUB,三杯下肚,就好像變了個人,完全沒了主管的樣子,跟我們下面這些人又唱又叫。”很鄙夷地一笑,“但是第二天,在電梯裡碰到了,跟他輕鬆打招呼,他又恢復了死相。”
這年輕小姐就是不懂“公是公、私是私”的道理。主管下班請客,一擲千金,不代表你吃中飯、買便當,就能跟他不分賬。老闆私下送你一個精美的記事本,不代表你可以把公司的鉛筆、橡皮帶回家。
這又使我想起一件事:
有個雜誌社給我作專訪,出刊後,先送了一本給我,因為寫得相當好,圖片和編排也很講究,我心想可以送一本給朋友,再多帶一本回紐約,就打電話給雜誌社主編,請她多給我兩本。
主編不在,是一位小姐接的。
“麻煩你轉告主編,我希望多要兩本這期的雜誌。”我對她說。
“這個啊,沒問題!您派個人過來拿就成了。”小姐爽快地說。
我立刻派人過去,把雜誌拿回來。
可是,跟著就接到主編的電話:
“對不起!劉先生,您來電話的時候我不在,雜誌收到了吧?我特別多送了兩本,一共四本。”停了一下,她又說,“可是,對不起啊!我想知道是我們公司的哪位小姐,說您可以立刻派人過來拿。”
我愣了一下,說:“有問題嗎?”
“當然沒問題,您要十本都沒問題,我只是對工作倫理進行一種考核。”
我沒有告訴她是誰,據說她還是查出來,作了處分。
事後,我常想,她何必這麼計較呢?她計較最少有三個原因。
一、既然我找她要書,過去也都是由她跟我接觸、採訪,屬下就該轉告,而不該代她做主。
二、明明可以由她一句話,賣給我的面子,被別人莫名其妙地賣了。
三、好像送雜誌不稀奇,小事一樁,人人能做主。結果,連公司產品的價值,都被貶低了。
不懂得工作倫理,在不該說話的時候說話、不該做主的時候做主,是社會新鮮人常犯的毛病。
你必須知道,無論你幫老闆管了多少事情,也無論老闆多糊塗,甚至依賴你,到了沒你在,他連電話都不會撥的程度。
他畢竟還是你的老闆,也畢竟還是他做主。
出了錯,他最先承擔。有面子,也該由他來賣。
此外,你必須知道,老闆永遠是向著老闆,就算在工作上對立,在立場上也一致。如同記者平常搶新聞,誰也不讓誰。但是哪天有人打了記者,所有記者都會團結起來,槍口朝外。
所以,一個不忠於自己主管的職員,很難得到別的主管欣賞。當你賣面子,表示自己有辦法,偷偷把自己公司的訊息告訴別人,即使他得了好處,也不會尊重你,只可能竊笑說:“這人最沒城府,以後找他下手。”
他甚至會拿你的“傻”,來告誡自己的職員。
賣瓜瓜不甜
一個負責的和尚,即使中午要還俗,早上該撞的鐘也不會漏。
“我有把握,十個走進來,最少留下五個。”小梅的嘴角往上挑挑,又往下撇撇。
“好!你被錄用了,明天就開始上班。”
小梅果然高明,這麼一家新開的補習班,連老師都還沒弄清楚,居然進來打聽的學生,聽小梅一番介紹,就著了魔似的,一一報名繳費。
小梅的魔力恐怕最少有三個原因。
第一,她年輕,才大學畢業,跟這些重考生像同學一樣,在思想上沒什麼隔閡。
第二,她爽快,帶一種特殊的酷,一副你們愛來不來、不來拉倒的架勢,人家反而信服,好像被她吃定。
第三,她懂得心理,功課多爛的,聽她一說,就信心百倍。有時候她還大吼一聲:“把手伸出來!”然後瞄一眼,狠狠打一下手心, “學業線這麼棒,明年包中!”
一條補習街,家家都在搶生意,拿著各種“鐵證”給學生看,偏偏小梅這家毫無“業績”的補習班,先宣告額滿。開學前一天,小梅還吆喝大家,來了一次登山健行:“先熱身,再衝刺!”
開課了,學生一早都興致勃勃地趕來,只見小梅在教室裡呼前喊後地,教大家往裡坐。
“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