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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就中國的傳統而言,在公共場合,都是比較注意面子的,不但給別人面子,自己也要爭面子。
這種“面子”哲學的另一面便是,除非迫不得已,絕不首先撕破面子。而一旦有人敢於直言不諱,不給別人面子,這在中國人眼裡已是具有相當的敵意了,甚至是發出挑戰的訊號。因為在邏輯上我們可以很方便地做出推論,即首先撕破了面子,那就肯定是出於迫不得已,或者是受人脅迫,或者便是心有怨氣而不得不發。
領導也是人,他們也有相同或類似的感受,即使這種“面子”哲學是錯的,但在中國這種文化氛圍和社會環境下,我們都會不可避免地套用中國人獨特的思維習慣和模式,得出相似的結論。
在領導的眼裡,如果自己的下屬在公開場合使自己下不了臺,丟了面子,那麼這個下屬肯定是對自己抱有敵意或成見,甚至有可能是有組織、有預謀的公開發難。正如一位心理學家所說的那樣:“人們都喜歡喜歡他的人,人們都不喜歡不喜歡他的人。”這樣,在公開場合不給領導留面子的結果便是,領導要麼給予以牙還牙的還擊,透過行使權威來找回面子;要麼便懷恨在心,以秋後算帳的方式慢慢報復。
這種結果自然是下屬在提出批評和意見時所不願看到的,也違背了他的初衷。
領導者十分注意自己在公開場合,特別是在其它領導或者眾多下屬在場的時候的權威,這絕不僅僅是因為有個文化的潛意識在作祟,更是在於領導從行使權力的角度出發,維護自己權威的需要。
即使下級是出於善意的願望,即使他的確是“對事不對人”,但其結果必然是一樣的。使領導的威信受到損害,自尊受到傷害。
威信受到損害,便會使權力的行使效力受到損失。它影響到領導在今後決策、執行、監督等各個方面的決定權和影響力。因為人們不禁要問,他說的是否都對呢?是否會產生應有的效果?……這樣,下級在執行中便多了幾分疑慮,這必然會降低領導權力的有效性。因為服從越多,權力的效果就會越好。行使權力必須要以有效的服從為前提,沒有服從,權力就會空有其名。
自尊受到傷害,是最傷人感情的,因為它觸動了人最為敏感的地帶,挫傷了“人之所以為之”的信條。在公開場合丟面子,這說明領導正在失去對下級的有效控制。於是,人們不禁對他個人的能力乃至人格都產生了懷疑。因此,無論是誰,身處此境,最先的反應肯定是怒火中燒,而不是理智地對意見內容的合理性地分析。那麼,此後的一系列舉動肯定都是很情緒化的。即使他很有面子、很得體地將這件事掩飾過去,情感上的憤怒依然是存在的,這個陰影將會把你美好的印象浸沒,使你在後來飽嘗麻煩,悔恨不已。所以,下級在公共場合給領導提意見時,一定要注意給領導留有面子。
留面子,首先表明你對領導是善意的,是出於對領導的關心和愛戴,是為了幫助領導做好工作。這樣,他才願意理智地分析你的看法。
留面子,還表明你是尊重領導的,你依舊服從他的權威,你的意見並不代表你在指責他,相反,你是為他的工作著想。
留面子,其實就等於給自己留下充分的餘地,下屬可利用這個餘地同領導在私下裡進行更為深入地交流和探討。同時這個餘地還表明,下屬只是行使了一定的建議權,而領導仍保有最終決斷的權威。留有餘地,還會使下屬能夠做到進退自如,一旦提出的意見並不確切或恰當,還有替自己找回面子的餘地。
李世民繼位後,佛道之爭非常激烈。唐太宗本十分推崇道教。當時有個名叫法琳的僧人寫了本《辨正論》,揄揚佛教。結果引起唐太宗的不滿。唐太宗一怒之下,把法琳打入大牢,並對他說:“朕聽說念觀音者,刀槍不人。現在讓你念七天,然後試試我的寶刀。”法琳頓時嚇得魂不附體。七天後,法琳面見太宗,說:“七天以來,未念觀音,惟念陛下。”李世民聽後,不僅免其死罪,而且還轉變了自己的觀念,大興佛教。
法琳的高明之處在於,他用“未念觀音,惟念陛下”這八個字,把李世民比作大慈大悲的觀音菩薩,既讓太宗殺人沒了藉口,又巧妙地讚揚了太宗,使他感到佛教於他的統治無害,反而有益,為大興佛教埋下了種子。此外,一個“未”字,一個“惟”字把李世置於為難境地。若殺之,不靈不在觀音,而在陛下,因此要靈,只有不殺。七天想出妙語一句,真是一字千金。
當然,我們講,公開場合提意見要注意領導的面子,並不是鼓勵下屬“見風使舵”,做“老好人”。我們是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