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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認為,禮品卡是再好不過的禮物了。你不用擔心毛衣的顏色、大小是否合適,也不必擔心送出去的東西別人是否喜歡——他們會自己去買想要的禮物。如果直接送現金,好像有那麼點兒俗氣。而送禮品卡既有送現金的優點,又顯得比較含蓄。
但對那些沒有辦法用或者不想用的禮品卡,人們是怎麼處理的呢?他們不是把這些卡直接塞進抽屜裡喂上一層灰,就是隨便夾進錢包或記事本,直到幾個月、甚至幾年後才清理一遍,然後扔掉。
就跟我錢包裡的那些禮品卡一樣。
我在想,能不能從這些被遺棄的禮品卡中挖掘些價值呢?當然,你可以到eBay上把它們賣了,也可以上其他從事物品交換及買賣的網站把它們處理掉,比如像“一半網”()那樣可供網友交易書籍和DVD的網站。
如果現在推出一個專門用來進行禮品卡交易的網站呢?
這個點子剛從腦子裡冒出來,我就開始四處打聽有關資訊。是否可行?怎麼操作?或許我可以對實際銷售出去的禮品卡收取一定的手續費。
買家人數有保障嗎?當然有,大家一直都在找那些打折銷售的禮品卡。賣家人數充足嗎?這也是肯定的,總有許多人希望以稍低一點兒的價格賣掉禮品卡,以換取現金,再拿現金去做別的事。
我自己就是最好的例子。我有一張Footlocker的100美元禮品卡,但我從沒想過要去花掉。我會不嫌麻煩花點兒時間把這張卡以低於卡面價值的金額賣掉嗎?當然會,能賣到80美元我就很高興了。比起一張從來用不著的100美元的禮品卡,我肯定更願意要80美元的現金。即使不要現金,也要一張我愛去的商店的80美元的禮品卡。
好吧,看來這個點子有可能行得通。我能找到多少顧客呢?其數量是不是值得我在這樁新生意上投資呢?
我上網作了調查。我搜尋了不同的拍賣網站(eBay、Craigslist等),想看看到底有多少人願意出售自己用不著的禮品卡。很快,我就發現,網上還沒有專門進行禮品卡交易的網站——我還發現,確實有很多人在拍賣各種各樣的禮品卡,而且數量非常驚人。
我興奮極了:禮品卡絕對是市場上的一股強勁潮流。幾乎每家商店、餐館以及航空公司都在提供禮品卡,甚至連保潔服務公司都有禮品卡。根據我得到的資料,在聖誕節和新年前夕,有70%的消費者都送出或者接受過至少一張禮品卡。商店的銷售業績不是在節假日之前,而是在節假日之後出現大幅攀升,就是因為消費者前去使用他們的禮品卡。2002年~2003年,美國國內成年人購買禮品卡的比例增加了一倍,從23%漲到了46%。
第十三章 利用媒體的力量(2)
這可是價值400億美元的大行業。
所有的統計資料都支援我這個點子,所以我決定放手一試。我甚至連名字都取好了:“卡卡交易”網站。建這個網站可是個大工程,於是我想到了納特?特納。
納特和我在過去半年裡一直以電子郵件保持著聯絡。那年春天,納特被得克薩斯基督教大學評為“得州年度青年創業家”,並獲邀作為演講者出席我在去年遇見戴爾的那個活動。
納特從未公開演講過,所以想找人教他。會議主辦方告訴他:“卡梅倫?約翰遜是我們去年的演講者。你可以給他發封電子郵件,也許他能和你分享一些經驗。”於是納特給我發了郵件,之後我們來來回回聊了好幾次有關公開演講的事。在他作完演講之後(表現得相當不錯),我們仍舊保持著聯絡。當我在弗吉尼亞理工大學讀大一時,納特剛開始高中最後一年的學習。
納特是個特別棒的小夥子。他不但是一流的網站設計師,還做了一件我無法做到的事:他在網上經營著飼養及販賣蛇的生意。他的公司名叫巨蟒公司,已經賣出了總價超過10萬美元的蛇,其中一條蛇的單價高達3萬美元。看起來,如果你要賣蛇,只要簡簡單單地把蛇裝進小籠子裡,再把籠子放進包裝箱,最後寄出去就行了。而納特會在一夜之間把蛇寄給全美各地的買家。他是“蛇王”,他的網站成了全美第一大爬行動物交易網站。
說到蛇,我連看都不敢看一眼。我覺得這個主意實在是太瘋狂了。但是,嘿……也許這就是得克薩斯人的風格。而且不論這事兒在我聽來有多麼瘋狂,納特顯然是下工夫鑽研過了,他的公司的贏利非常高——這又是一個證明那條關鍵法則的好例子:“買你瞭解的東西”——做你瞭解的行業。不管怎麼樣,納特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