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丟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做過的那些生意時,常常覺得我一定是個電腦高手。其實,遠非大家所想的那樣。我對電腦程式設計技術、網頁設計等都不是很在行。雖然我對基本的電腦知識掌握得還算充分,但電腦絕不是我的專長。我的初級網頁設計技術,在創辦“笑與淚”公司和豆豆公仔網站時,還能滿足需求,但現在已經不行了。如果想把這樁新生意做起來,我就得找個人來幫我打理軟體方面的開發與操作。
第四章 從身邊找出好點子(4)
於是,在13歲時,我經歷了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我第一次僱用了一位計算機程式設計師。
後來幾年中,我還同許多很棒的人合作過,甚至共享公司所有權。就這第一次網路生意而言,我只是找了個能效力於該方案、開發出整套郵件轉發軟體,以實現我的商業點子的人。我們沒見過面,甚至沒透過話。今天,我已經不記得他的名字了。印象中,他住在密蘇里。
僱一個程式設計師,對我來說本來就是個挑戰。不論是程式設計,還是那些五花八門的計算機語言,我都一無所知,所以我不太確定應該提些什麼問題。並且,對完成這種工作應該付出多少報酬,我也不太瞭解,雖然我猜想可能要幾千美元。在當時,找個要價不高的程式設計師並不容易,就跟今天一樣。
我開始上網搜尋,看是否已有程式設計師編出了和我的想法近似的東西,這樣,我就能看到他的程式運轉狀況如何。很快,我就找到了一個人,在仔細檢視了他做的東西之後,我便與他聯絡,將自己的想法描述了一番,然後讓他開個價。他將每個步驟、所需時間,以及要花多少錢等一一告訴了我。看來,我想要的這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