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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通貨膨脹稅,類似於雁過拔毛。第二,“在很多市場經濟國家,許多人因為繳不起稅要賣掉房子”。但市場經濟國家同樣也有用物業稅抵扣所得稅的,我們現在能做到嗎?第三,開發商與購房者交納的林林總總幾十項稅費,能否真的取消,而統一代之以物業稅?如何補償對已購房者的重複徵稅?如何抑制地方政府寄生在房地產鏈條上的大筆預算外費用?
一些專家雖然對引導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手段匱乏勇氣不足,但對各種稅收品種卻興趣濃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釋出了第二期物業稅改革研究成果,並建議中國政府在2008年左右開徵物業稅,據稱稅率約在。另據報道,建設部所說的大戶型的保有環節的稅收也將出臺。大戶型保有稅將於2007年4月份起對120平方米以上大戶型開徵,據說也是。引用一組計算資料。如果我們把房價定為1,年的物業稅均為年首支付,按現在的的年銀行利率,以複利的方式(當然是要算複利,這稅金不交存銀行也同樣計複利),如此算來只要年我們所交的物業稅總額就等於房款。這就是說同樣的使用年限內就等於買了兩套房子。其中物業稅與大戶型保有稅不同,如果大戶型保有稅還勉強有抑制投機的藉口,那麼,針對每一個業主的物業稅實在讓人無話可說,那相當於對每個購房者收取一遍居住稅。 。。
第一篇第三章 消費者,抱怨與投資兩不誤(3)
徵稅抑制產品高價這一怪論居然成為常見的邏輯,並被經濟學家當成武器四處使用。實際上,稅收成本必定被轉嫁到買賣雙方的弱勢一方頭上,徵稅抑制的是交易量而不是價格。2005年北京房價居高不下,但二手房交易量在一系列政策之下明顯萎縮,政府本想抑制房價,結果是凍僵了二手房市場,卻沒有滅去一手房市場的火,就是明顯的例子。
房地產業現在陷入了調控不力、徵稅、再不力、再徵稅的惡性迴圈,必須跳出死迴圈才能認清問題。如果專家能夠以高效率的手段鼓勵房地產商參與住房社會保障體系,建立經濟適用房,如果專家有勇氣抨擊房地產市場的官市色彩,情況可能會好得多。但那也許需要減稅,需要剷除畸形增長的官商,而不是增稅與抬高地價。
購房者把房地產當成投資品又有何妨?為何提到住房投資就驚詫莫名?既然民間資金不能存銀行,在經營與資本市場上也屢屢碰壁,那麼,此時政府應該反思為何沒有建成良好公平的投資環境,而不是以投機為名將資金趕得無處可逃。甚至索性以抑制為名,大肆抽稅,敗壞中國經濟發展的中產基礎。(2007…01…09)
從90平方米到106平方米:旦夕之間科學變謬誤
這也許是一個最快被糾正的錯誤。建設部2007年1月9日晚在其網站公佈《關於徵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設計要點(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第二天午間即被撤下。建設部新聞發言人給出的理由是,釋出的《90平方米以下住宅設計要點(徵求意見稿)》,不符合國務院辦公廳和建設部檔案要求,經研究決定,對《關於徵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設計要點(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予以廢止。如此雷厲風行,可見壓力之大。
2006年新審批、新開工商品房建設具體指標甫一出爐,由於事涉所有人切身利益,立即引起各界普遍關注。《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九部門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意見》(國辦發〔2006〕37號)規定,凡新審批、新開工的商品住房建設,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經濟適用住房)面積所佔比重,必須達到開發建設總面積的70%以上。對此,斥之者視為行政之手對市場細節的無情干涉,而民眾則認為此舉在執行過程中會遭遇利益群體的消極抵抗而自然瓦解,難以真正實施。由於各地具體執行細則在一段時間內遲遲未能出臺,更增加了市場的猜忌心理,同時似乎坐實了利益集團的遊說能力。90平方米於是成為一種象徵,成為房地產新政能否實施,以及政令是否貫通的標誌,備受各界矚目。正是在這一點上,《90平方米以下住宅設計要點(徵求意見稿)》犯了大忌,頂風而上的結果必然是應聲落馬。
在這份旨在貫徹落實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住宅政策的檔案中,將各地各類住宅套型建築面積標準作了一些修正,其中“面積控制標準”一欄格外醒目。該條目顯示,以夏熱冬冷地區6層以下住宅的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為控制標準的基數,該地區其他型別的住宅和其他地區各類住宅的套型建築面積,由這個基數乘以相應的修正係數得出各地區各類住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