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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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奴性;現代知識分子即使獲得了一種新的觀念,也難以逃脫這種文化基因的影響。尤其從歐美留學歸國的大批精英人物,往往寄改革的希望於上層,前有“現代派”,後有“新月派”,小則鬧鬧彆扭,大則為虎作倀,更甚者則直接進入政府,充當權力人物。這其中,胡適稱得上是一位領袖人物。國民黨“清黨”之後的“黨化教育”以及一整套極權主義的做法,同他的一些觀念是有衝突的,為此他曾以辭去大學院委員的職務相要挾,寫信給司法院長提出抗議,並把信件傳送通訊社,還在《新月》雜誌上發表了系列論“人權”的文章,向“黨治”提出挑戰。但是,關於這段越軌的舉動,胡適本人有自白說:“我們只有善意的期望與善意的批評”,“批評的目的是希望他自身改善。”他還寫信給蔣介石的侍從室主任陳布雷,說為了求得“一個初步的共同認識”,必須“互相認識”。即便對黨國懷著如此的忠誠,仍然遭到政府的懲罰。中央明令###蔣夢麟簽發對胡適的“警告令”,出版《評胡適反黨義近著》,動員國民黨人批判胡適。1930年2月,###發出密令,禁止出售和銷燬《新月》雜誌,查禁胡適等著的《人權論集》,傳媒紛紛揭載有關懲治胡適的各種議案和訊息。 對於胡適們的“人權運動”,魯迅沒有直接評議。他知道,在“人權案”問題上,決不能作出使壓迫者有任何可供利用的事情;但是,為主子設想的奴才道德,是必須加以揭露的。為此,他發表了一篇《新月社批評家的任務》,無情地嘲笑這群“劊子手和皂隸”“揮淚以維持治安”的拙劣表演。“譬如,殺人,是不行的。但殺掉‘殺人犯’的人,雖然同是殺人,又誰能說他錯?打人,也不行的。但大老爺要打鬥毆犯人的屁股時,皂隸來一五一十的打,難道也算犯罪麼?新月社批評家雖然也有嘲罵,也有不滿,而獨能超然於嘲罵和不滿的罪惡之外者,我以為就是這個道理。”魯迅需要指出的是,新月派批評家所以有超然的態度,實在因為有著超然的地位所致。 這時候,魯迅大體上放過了胡適,著重批判的倒是梁實秋。這是有意味的。在《新月》的圈子裡,從事文藝批評的,幾乎只有梁實秋一人。梁實秋不但要做“好政府主義”的宣傳家,而且自告奮勇,以反對“普羅文###動”為己任。因此,當左翼文藝在重重壓迫下艱難生長的時候,對梁實秋方面加以狙擊是必要的。 1929年9月,《新月》同期發表梁實秋的兩篇論文:《文學是有階級性的嗎》和《論魯迅先生的“硬譯”》。在強調文學的對人的全面完整的體現,藝術的相對獨立性,以及主張譯文的暢達等,不能說梁實秋的文章毫無可取之處。但是,問題在於,這些論文主旨在於否定正在興起的左翼文藝運動。頭一篇歪曲無產階級的文學理論和主張,認為無產階級文###動純屬於子虛烏有;後一篇不僅僅是翻譯的技術問題,而是借批評“晦澀”、“難懂”,而抹煞所有的無產階級文藝理論,以及翻譯實踐。  '返回目錄'  
左聯時期(3)
魯迅作了一篇長文作答,把兩個問題扭到一起,題為《“硬譯”與“文學的階級性”》。文章強調文學的階級性,實則強調反抗壓迫的鬥爭的必要性,其中說:“文學不借人,也無以表示‘性’,一用人,而且還在階級社會里,即斷不能免掉所屬的階級性,無需加以‘束縛’,實乃出於必然。自然,喜怒哀樂,人之情也,然而窮人決無開交易所折本的懊惱,煤油大王哪會知道北京撿煤渣老婆子身受的酸辛,飢區的災民,大約總不去種蘭花,像闊人的老太爺一樣,賈府上的焦大,也不愛林妹妹的。”梁實秋的種種譏笑“多數永遠是愚蠢的”之類的貴族派頭,特別為魯迅所憎惡;他的反駁,不僅僅是理論上的,而且是一貫的平民意識的突出表現。與此同時,他又指出文學不是“只有”階級性而已,可見他對人性並不加以抹殺。在他創作的小說人物譜系中,哪怕漫畫化的阿Q,他的性格和行為,都是不可以用“階級性”作出全部的說明的。 此後,魯迅還作過兩文直接抨擊梁實秋,就是《“好政府主義”》以及《“喪家的”“資本家的乏走狗”》。文章表明,像梁實秋一類人物,是為政府和上流社會服務的。因為是“走狗”,所以“馴良”;又因為馴良,所以“雅”。 從創造派到梁實秋,他們是從左到右兩個完全相反的方向對無產階級文學進行曲解的。梁實秋主張文學只有普遍的人性,否定階級性;“革命文學家”則堅持文學只有階級性,否定共通的人性,兩者都一樣的“以意為之”。所以,《“硬譯”與“文學的階級性”》特意在“人性”的“藝術之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