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頓飯、下一場痛苦、下一次呼吸、下一頁。我們就這樣活著
第16章(上)
寫作是頭號大事,知道嗎?寫作最重要。
我害怕換房間,更別提收拾起打字機和剛起步的薄薄手稿,把它們帶回德里了。這麼做和在暴風雨天把嬰兒帶到屋外一樣危險。於是我留下來了,但還保留著一旦事情變得太怪就搬走的權力(就像煙鬼們總是保留著咳嗽加重後戒菸的權力),一個星期過去了。這個星期裡發生了形形色色的事情,但直到我星期五在主街上遇到麥克斯?德沃爾之前——那天該是七月十七日吧——最重要的是一件事就是我一直在寫小說。倘若能夠完成,我打算給它取名叫《我兒時的朋友》。也許我們總是認為失去了的東西才最好……或本該是最好的,這點我不敢肯定。但我肯定知道一點,在那個星期裡,我的真實生活主要是圍繞著安迪?德雷克、約翰?夏克福德,以及一個出現在背景深處的模糊的影子——雷蒙德?賈拉迪——約翰?夏克福德兒時的朋友,那人有時戴一頂壘球帽。
那個星期裡,房子裡的怪事繼續著,但沒那麼囂張了——什麼都比不上那聲慘叫,它能讓你的血液凝固。有時候本特的鈴鐺會響一下,有時候那些蔬果磁貼會再次圍成圈……但中間再沒出現過字,至少那個星期裡沒有。一天早上我起來發現糖罐打翻了,讓我聯想到瑪蒂關於麵粉的故事。打翻的糖粉裡沒寫什麼,但留下一個胡亂的筆畫——
彷彿什麼東西想寫什麼卻沒寫成。如果是這樣,我很同情。我知道那是種什麼感覺。
我參加可怕的埃爾默?德金的聽證會是在十號,也就是星期五,此後的那個星期二我沿著主街往沃林頓山莊的壘球場走去,想偷偷看一眼麥克斯?德沃爾。當我能聽見遠處的叫聲、歡呼聲和擊球聲時已經快六點了。一條標有鄉村路標(一些橡木箭頭上烙著“沃”這個字)的小道穿過一個廢棄的船屋、兩個小工棚、以及一個半掩在藍梅藤後面的涼棚。最後,我穿了出來,發現自己站在球場中外野(中外野,棒球場外野的正中間部分,遠離本壘。)遠處的空地上,地上隨處可見的薯條袋子、糖紙和空啤酒罐告訴我,人們有時從這個有利位置觀看比賽。我忍不住想起喬和她那位神秘的朋友,那個穿著咖啡色舊運動衫的大個子男人,他一邊笑一邊用手攬著她的腰把她從賽場邊帶走,兩人一起往主街走去。整個週末裡,我有兩次幾乎要給邦尼·阿莫森打電話,想看看是不是能找出這個男人,找到他的名字,但兩次我都放棄了。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每次我都這麼對自己說。讓它過去吧,邁克。
那天晚上,我獨自站在中外野後的場地上,想到那個曾罵我是騙子、而我又讓他見鬼去的老頭通常把輪椅停在本壘擋網後面,覺得自己站在這麼個遠離本壘的位置比較合適。
其實我無需操心,德沃爾沒有出現,可愛的蘿蓋特也沒有。
我瞧見瑪蒂站在一壘線擋網後面,身邊站著約翰·斯托爾,他穿著牛仔褲和翻領衫,紅頭髮壓在一頂紐約麥茲隊的棒球帽底下。他們邊看比賽邊聊天,老朋友似的,球賽進行了兩局後才發現我——足以讓我對約翰的位置羨慕不已,甚至有些妒忌。
最後有人擊出一記長球,往中外野飛來,中外野背後的樹林是唯一的屏障。中場手連忙向後退,球從他頭頂高高越過,一直飛向我站的位置,眼看要飛過我的右面。我不假思索朝那個方向跑去,抬高膝蓋穿過外野和樹林間的修剪得齊齊的灌木叢,心裡祈禱它們不要是有毒灌木。我右手一伸,抓到了球,一些看熱鬧的人歡呼起來,我也笑了。中場手用光著的右手拍打壘球手套的掌窩以示祝賀。同時擊球手沉著地在壘間跑動,他知道自己剛擊出了一記漂亮的本壘打。
我把球拋給接球手,回到自己在糖紙和空啤酒罐間的老位置,我回頭朝遠場望去,瑪蒂和約翰正看著我呢。
如果有一件事能證明我們無非是另一種動物——一種多了一點兒腦漿卻多了許多自命不凡的動物——那就是:當我們非得靠手勢來傳情達意時,能表達的意思卻少得可憐。瑪蒂把手緊扣在胸前,腦袋向左靠了靠,眉毛往上翹了翹——意思是“我的英雄”。約翰微微低頭,把手指伸到額角,好像那兒有點痛的樣子——“你是個走運的傢伙”。
等他們做完這兩個手勢,我指了指本壘後的擋網,然後聳聳肩作為提問。瑪蒂和約翰都聳聳肩作為回答。一局後,一個滿臉雀斑的小男孩跑到我站在地方,過大的喬丹球衣在他小腿邊翻動,像穿著條裙子。
“那邊的人給我五毛錢,要我告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