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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到順手地按照“寫與走資派鬥爭”的調門,一遍一遍地加碼,改寫了這部作品。因為要遵照領導關於避開“三項指示為綱”、“三上桃峰”這個“三”字的指示,還把書名《三把火》改成了《百花川》。不管這個作品的修改過程如何曲折,但它是透過我的頭腦思考、透過我的手完成的,要由我負全部責任。
所謂“寫與走資派鬥爭”是“四人幫”一個重要陰謀。他們藉著這套詭計,為他們打倒從中央到地方、到軍隊一大批革命領導幹部製造輿論,為他們篡黨奪權掃清道路。這股風颳起來的時候,我正在醫院。我又一次錯把“四人幫”的詭計當成了黨中央的號令,唯恐因住醫院對文藝問題比較閉塞而落後於“形勢”,我就從報刊上幾篇論述無產階級專政論的文章和農村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即“四清”)的“二十三條”、“文化大革命”的“十六條”,以及毛主席當時的新指示開始學起。我對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一知半解,不是系統的而是割裂的來學習,所以辨別不出哪些是真,哪些是偽,哪些是馬克思主義,哪些屬於壞人打著紅旗反紅旗的謬論。我兼收幷蓄地“學”了一通,又被從醫院裡叫出來參加一次文化局創評組召開的“寫與走資派鬥爭”的座談會,聽了一些發言,立刻就毫不懷疑地接受了。其結果,使我在這個重大問題上犯了兩個錯誤。一是我把《三把火》改成了《百花川》。《三把火》的素材是生活中來的:起用老幹部問題來自通縣的富各莊、果上山糧下川來自懷柔縣蠶坊營;楊國珍這個人物來自密雲縣新農村的杜常珍等幾位同志。到了改《百花川》,就完全按照上邊,實際上是按“四人幫”的“要求”和“指示”圖解了,違背了毛主席提出的根據實際生活創造出各種人物的原則。這也是林彪、“四人幫”顛倒理論與實踐關係的流毒和表現。我犯的第二個錯誤是5月里路過南京師範學院時,在一個座談會上大談“寫與走資派鬥爭”的“體會”,替“四人幫”擴散了毒素。我這方面的創作和言論不自覺地配合了“四人幫”篡黨奪權的陰謀,為他們效了勞。十年間,我所走的道路是曲折的,我的檢查是初步的,認識是不深刻的,但我已經認識到自己所犯錯誤的嚴重。一個共產黨員,在革命事業的緊要關頭,說錯一句對革命不利的話,辦錯一件對革命不利的事,都是罪過,何況我說錯了那麼多、做錯了那麼多!我認賬、還賬、決不賴賬。我的心情是隨著對自己所犯錯誤認識加深的過程而加重的。我十二歲成為孤兒,十四歲參加革命活動,十六歲加入黨組織,十七歲開始一邊識字一邊學習寫作。是黨把我培養成人。我的一切都是黨給的,沒有黨就沒有我的一切。犯了錯誤,我怎能不認錯、不改錯呢?我是一個自認對黨有感情、熱愛社會主義事業的人,但為什麼會犯下這樣有害於黨和革命的錯誤呢?為什麼從懂事起就立志在私生活和在社會上都當個正派人的我,卻在人生的途程上留下這樣歪斜的腳印呢?這裡邊有歷史的原因和社會的原因,但關鍵在於我自己沒有很好地改造世界觀造成的。第一,是由於我對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根本原理學習得不夠,更沒有從理論和實踐結合上下過工夫,缺乏辨別路線是非的能力。主要憑著對黨感恩的思想、憑著熱情工作,這就帶來了極大的盲目性。“文化大革命”前,因多年當基層幹部和從事新聞工作,養成一種偏重於當時的政策學習和上級說什麼就做什麼的習慣。“文化大革命”後雖然比較注意政治理論學習了,卻趕上林彪、“四人幫”干擾,他們顛倒理論與實踐的關係,主觀主義橫行、形而上學氾濫,把我的思想搞亂了。這兩點的直接後果是,當上邊領匯出現了壞人,又跟他們發生了工作關係的時候,就會糊里糊塗地被利用,當了他們的工具。第二,我從小在革命隊伍里長大,“嬌生慣養”,沒有受過大的挫折,看什麼都是美好的。學習寫作以後,一下子酷愛文學創作,不顧一切地為“創作”而奮鬥。這裡邊既有新生活的鼓舞,有革命事業心,又有個人主義的名利思想。順利了,有成績了,就揚揚得意,驕傲自滿;有了困難,就急躁悲觀;遇到風險,就總想保住寫作權利;越有點名氣,這個包袱越重,於是就有了怕字,不敢鬥爭。路線鬥爭覺悟低和一切圍繞著“寫作”,實際上是圍繞著“我”字轉,是我犯了一系列錯誤的根本內因。
文革:內中滋味難以道明(9)
過去的錯了。如今要求我回答的是向黨、向人民認錯、改錯。而最好的認錯、改錯,是拿出實際行動。我要跟林彪、“四人幫”在思想上徹底劃清界限,肅清他們對我的毒害,深入到農村火熱的鬥爭中去,改造世界觀。在以英明領袖華主席為首的黨中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