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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臣追論閹黨官員,吏部尚書張採被逮,死於獄中。劉宇,焦芳已退休,消籍為民。處死了若干錦衣衛官員,罷免了若干劉黨成員。一些被劉排擠打擊的官員也獲得復職,升遷。
劉瑾的時代過去了。他的一些新的財稅政策也全部廢除了。
這一年11月,陽明進京〃入覲〃。而調他到南京的調令是10月簽發的,所以,他在《給由疏》中說十月調南京。
——續
5.實踐論
因劉瑾的打擊面太大,王並不算特出的英雄。並沒因受過迫害而獲得例外的超升。只是恢復到貶謫前的階級,仍然是個主事,還被安排到了南京,但《年譜》特書〃升南京刑部四川清吏司主事〃。因為這個差使比知縣略高,算地方官變成了京官,再進步起點高,臺階平。他11月入覲是例行公事,沒有取得什麼政治成果。到南京上班,對於他在政治進步不得力,當然這只是暫時的。最關鍵的是對已上了聖學軌道的他來說,這已並不重要,基本上無關宏旨。現在,他再回餘姚,也照樣要而且能創出新的學派來。這樣,當官便成了〃業餘〃的事情。能當官便運用權力行其〃親民〃之道,把“明德”在民間“明”起來。若不能當官便運用學說之思想威力,照樣可以〃明明德〃於全民全社會。這是陽明與那些官崽的根本區別,陽明的氣節既來自這種〃學〃,也來自這種學給他的這種〃能〃。
但他的更大的特點在於他並不是個寧靜的隱士學者,他那套知行合一的學說要體現在〃行〃上,能行與否是檢驗確實〃知〃了沒有的標準,而不是相反。固然在灑掃應對當中即可驗證心體之明晦,但這只是王學的下限,他並不自限於此,他覺得若自限於此有負聖道,他自感有責任普度眾生。所以,他在北京看見黃綰(字宗賢)有志於聖學大為激動,他說:〃此學久絕,子何所聞?〃黃說:〃雖粗有志,實未用功。〃王說:〃人惟患無志,不患無功。〃
黃是王的老朋友儲柴墟領到王下榻的大興隆寺來的。王性喜住於寺院或道觀。
在中國要養高潔之智慮,還就是這種地方最相宜。劉瑾已成為〃過去時〃,王已遊離這種濃雲濁霧之上,已視劉瑾為區區不值一談之物矣。他現在只有一個興奮點,就是如何發明聖學。黃綰也以結識王為幸。他們又一起去找了湛甘泉。
湛是當時活著的唯一與王質量對等的有自己獨特的思想風采的〃家〃。王,湛,黃三人傾心相談,這種〃精神聚餐〃美不可言。三人定〃終身相與共學〃。一相重視師友之道的陽明,現在找到了質量對等的朋友……黃後來至嘉靖壬午年春才拜王為師,再後來獨立一派,並轉而批評王學。湛當時的名氣比王大,在縉紳圈中口碑比王好。因為湛純粹且超然,儘管被人譏為〃禪〃,但還是贊其高明者多。最主要的原因是不象王那麼〃狂〃,那麼熱衷於現實政治事務,從而顯得境界高遠。湛對王那一套也始終有微辭。王骨子裡有湛那內傾的一面,但湛沒有王這外化的一面。在追求心體明誠這一點上二人難得的好同志。
黃此時尚弱一截,只是其誠可佳,至少眼下還沒有表現出〃傾狡〃(明史本傳的評語)的體段身手,還是誠心傾慕聖學的。他氣質中頗有〃俠氣〃,不傾注心力去經營升官發財的〃實學〃,卻來跟著他們〃蹈虛〃。而黃此時已是後軍都督府都事,是很能與上峰說上話的人了。是他和湛就說服了宰相楊一清,把王留在北京。黃是個很有能量的人,也是個想有能量的人。在這一點上,他比王要〃實〃得多。
王於辛未年,即1510年,正月調任北京吏部驗封清吏司主事。黃綰成了王這一時期論道的秘友。這一時期的《京師詩二十四首》八題,其中兩題是寫給黃的。還有兩題是寫給湛甘泉的。黃是個很有主意的人,換句話說是個習染深厚,機深心深的人,易墮〃悟後迷〃。王跟他談道,用〃減法〃。一次,王因激動講的太多了,他說遇見這樣的對手,想不多也不行。但是他自謙其中有許多造詣未熟,言之未瑩的地方。但大路子不差,是在做實功夫,他此時說的〃實〃恰恰是倫理功夫………在別人眼裡正是虛。他給黃介紹經驗:''思之未合,請勿空放過,當有豁然處也。〃他借用佛教的〃鏡喻〃,但佛教用鏡子講性空,王卻用它講儒家的性有。王用佛說儒,大凡如此。他說:〃常人之心,如斑垢駁雜之鏡,須痛加刮磨一番,盡去其駁蝕,然後才纖塵即見,才拂便去,亦自不消費力。到此已是識得仁體矣,〃(全集,146頁)若好易惡難,便流入禪釋去了。
人都活在〃纏蔽〃中,主要是被私意習氣所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