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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時糾正了土改中“左”的和右的偏向。所謂“中間不動兩頭平”,即堅決不動中農的土地,只將地主所有土地、富農出租、佃進的土地拿來與僱、貧農均分。鄧子恢親自總結了鵝錢鄉土地改革的成功經驗,並在華中解放區加以普遍推廣,還把這個經驗上報中央,得到了黨中央和毛澤東的表揚和肯定。後來在1947年召開的全國土地會議上,在淮安鵝錢鄉最先實行的“中間不動兩頭平”的土地政策被中央肯定為“最堅決的土改路線”。
陝甘寧區:徵購地主土地
陝甘寧區是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建立起來的老根據地,其中有一半左右的地區經歷過土地革命和1940年、1946年兩次“歸地”鬥爭,地主、舊富農已基本被消滅;另一半地區經過抗日戰爭以來多次減租減息,地主、舊富農亦被削弱,其中一部分是多年在邊區政府領導下的開明士紳,全區在抗日戰爭中未曾被日寇佔領,不存在反奸問題;它又是*中央所在地,對全國有較大影響。由於以上特點,陝甘寧區決定土改採用孫中山早年提出來的徵購的辦法,以緩和、穩妥的方式,實行耕者有其田。1946年9月底,邊區政府副主席李鼎銘提議試行土地公債,獲得委員、議員的贊同,政府於12月公佈了《徵購地主土地條例草案》。繼之綏德、隴東、三邊、關中、延屬幾個分割槽派出了大批機關幹部組成的工作組,到未分配過土地的村莊開展徵購工作。
徵購開始以後,出現了兩個問題:有的村莊承購土地時以原耕為基礎,除原來的佃戶外,多數農民土地問題得不到解決,部分村莊冷冷清清,例行公事,不發動群眾,農民把徵購中得到的土地看做政府的恩賜,仍看不到自己的力量,地主被徵購後威風不倒,農民對徵購的土地有無保證缺乏信心。針對這些問題,*中央西北局和陝甘寧邊區政府總結推廣了綏德縣賀家石村和慶陽縣王家塬鄉的經驗。它們的作法是:在徵購前發動農民對地主進行面對面的訴苦清算鬥爭,使農民認識土改的正義性並看到自己的力量,打垮地主的氣焰,之後將徵購地主土地的各項重要問題發動群眾討論,如地主的土地買多少、留多少,地價訂多少等等,然後才實行徵購,由農民分配、丈地、撥地;地主寫約,轉移地權,使所有無地、少地的農民都獲得土地。這些作法,使徵購不僅僅是簡單的買賣關係,而成為一場群眾性的革命運動。在此基礎上西北局指示:“徵購只能在群眾鬥爭深入的基礎上去實行。形式上是公債徵購,內容則是退租算賬,算賬算來的是大部分,徵購賣出的只是殘餘;看來是由上而下的法律辦法,實則卻是由下而上的群眾鬥爭”。這樣,徵購從形式到內容,都同孫中山當初的設想有了較大發展。徵購同群眾性的清算鬥爭相結合,以公債購買的僅佔地主土地的極小部分,公債徵購的意義主要是發動群眾。其結果不僅僅是土地所有權的轉移,而是農村中經濟、政治、思想各個領域的深刻革命。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第四章 開國前中共的土改歷程(22)
到1947年1月,陝甘寧區僅試行徵購的5個鄉農民已承購到2.6萬畝土地,邊區的各個分割槽都開展了徵購工作。但是,1947年3月,國民黨發動了對陝北、山東兩個解放區的重點進攻,陝甘寧區軍民全力以赴於自衛戰爭之中,土地改革被迫暫停。當年年底,戰爭轉入反攻以後,這裡和其它解放區的土地改革,因為不需要再考慮什麼影響,便都停止了徵購,都採取了沒收平分的作法。
開明紳士和中小地主的主動獻田
土地改革運動初期,還有一部分開明紳士和中小地主主動獻田,將一部分或大部分土地交給*政府分配給農民。這裡面有些人在抗戰中參加革命,已經是黨和抗日*政府的幹部。
1946年7月下旬,時任晉察冀解放區察哈爾省高等法院院長的阮慕韓(*黨員),協同叔父在其老家懷來縣柴溝堡召叢集眾大會,當場宣佈除留少部分自耕地外,願將全部土地3200畝無代價分給貧苦農民耕種。晉察冀中央局為此致函阮慕韓予以獎賀。繼阮慕韓獻田之後,宣化縣縣長李鋒,也將祖田130餘畝獻出。宣化縣一區區委書記冷天貴亦獻田54畝。
蘇北名紳、蘇皖邊區臨時參議會議員鄒魯山,自動獻出110畝土地,分給無地貧民,僅留20畝作為家庭生活必需。淮寶縣縣長萬立谷獻田20畝,縣委宣傳幹事佟隴餘獻田80畝,縣倉庫負責人高慈航獻田100畝,南寧區區長萬壽康獻田2000畝。
蘇皖邊區政府民政廳廳長陳蔭南也將其土地1135畝交給農會,分贈少地無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