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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來,朱元璋在未做皇帝之前較其他反元武裝集團要講些政策,在亂殺濫燒方面有些控制,但遠不像趙翼想象的那麼好。
我們說一統天下之後的朱元璋在鞏固政權方面表現出非常殘酷的一面,這主要還不是說他製造了多少冤案,殺了多少人,而是指他對生命,對人的生存權利,對人的自尊的賤視和蔑視。活生生的人在他的眼中無異於豬狗,想如何處置便如何處置。蔑視人這一點,雖然是皇權專制主義的共性,但是在朱元璋這個遊民出身的皇帝的行事中表現得特別突出。他在整頓吏治和穩定政權的過程中,推行打擊面極大的政策和極為殘忍的肉刑,在上一節中我們已有介紹。近幾十年來一些史家,把明太祖無節制的殺戮說成是他在維護法制時對地主階級和貪官汙吏進行的“無情的打擊”,其語意頗有讚頌之意,似乎認為這並不是什麼殘酷。這種意見顯然帶著時代的烙印,在社會文明有長足進步的今天,很難得到人們的公認。
後人評價朱元璋時常說他喜怒無常,個性“雄猜多疑”。所謂“喜怒”主要指他對人的處理上。他忽喜忽怒,隨著年齡的增長,“喜”時少,“怒”時多,怒氣一來不知多少人喪生。“雄猜”便是懷疑一切,在他眼中,“忠臣良民”太少,因此就要肉體消滅。殺人對他來說是個很隨意的事,興之所至,就要殺人。錢謙益《列朝詩集小傳》引《明興雜記》中記粵中詩人孫(艹賁)事蹟時說:
從遊民到帝王的思想轉化(7)
高皇誅藍玉,籍其家,有隻字往來,皆得罪。(艹賁)與玉題一畫,故殺之。臨刑口占雲:“鼉鼓三聲急,西山月又斜。黃泉無客舍,今夜宿誰家?”高皇問監殺指揮,孫(艹賁)死時何語,以此詩對。高皇怒曰:“何不早奏?”竟殺指揮。
像這樣的彷彿是茶餘飯後的談資卻暴露了殘酷現實的記載,在明初是很常見的。人們在專制主義嚴酷的統治下,對於生命存在的價值的認知顯得十分遲鈍和麻木,與孔子在這個問題上的敏感相差不可以道里計。孔子對於隨葬用“俑”都十分反感,因為俑像人。一個個具體的生命(其中許多是很有才華的)就這樣隨意地被消滅了,事後卻被如此心平氣和地談論,似乎死的不是人,只是一群螻蟻。文人這種思想意識是受到當時社會風氣的影響,而社會風氣的形成正是明初統治者(主要是朱元璋和永樂皇帝朱棣)殘酷行為長期示範和培育的結果。 魯迅曾說明朝是以“剝人皮始”,也以“剝人皮終”的。所謂“剝人皮終”,是指明末張獻忠的部隊與其餘部是常用剝皮來威嚇反對者和普通老百姓。明朝終於被不堪忍受飢餓呼嘯而起的造反者們畫上了句號。這些奴隸平時所接受的都是“酷刑”的教育,因此,在他們的造反活動中也只知道對人應該用酷刑。明初剝皮的始作俑者就是朱元璋,《草木子》中有記載說:
太祖嚴於吏治,凡守令貪贓,許人民陳訴,贓至六十兩以上,梟首示眾,仍剝皮囊草。府州縣衛之左,特設一廟,以祀土地,兼為剝皮之所。官府座傍之左,各懸實皮草囊,使之觸目驚心。
轉引自《國史舊聞》
有皇帝倡導於上,臣民緊跟於下,使人性中殘忍的一面得到鼓勵和發展。關於這些,明初有許多記載令人目不忍睹。《孤樹裒談》中說:
國初重典,凌遲處死之外,有洗刷,裸置鐵床,沃以沸湯;有鐵刷,以鐵帚掃去皮肉;有梟令,以鉤鉤脊懸之;有稱竿,縛之竿杪,似半懸而稱之;有抽腸,亦掛架上,以鉤鉤入穀道而出;有剝皮,剝贓貪吏之皮,置公座側,令代者見而警懲雲。
轉引自《國史舊聞》
這裡面有“技術”,也有“藝術”,更有足夠的想象力。然而這一切都是如何使他人更痛苦,使他們更不堪忍受,目的是讓承受者因忍受不了而變得更為鄙劣,從而摧殘他們善良的人性,把他們變成野獸。我們還應該注意到,這種種酷刑早已使執行者變成了野獸。一些學者無視這種酷刑的野蠻,實際上反映了整體文明的倒退。這種野蠻的泛濫使得原初的目的已經變得無關緊要。
酷刑與儒家思想是大相徑庭的。儒家的出現本來是中華民族長期以來引以自豪的事情,因為遠在2500年前,當許多民族還把目光投向上天,視人的生命如草芥時,儒家就提出了愛人、尊重生命、善待生命和最大限度地發揮生命的價值等傑出的命題,這是非常了不起的。可是在1800年後,這些思想意識受到朱元璋的公開挑戰。儒家中孟子的民本主義思想最為強烈,他把孔子關於君臣之間的相對關係的思想發揮得淋漓盡致。像“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