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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笑聲,同時感到真正歡快的來臨。
在一間很大的教室裡,劉翠翠正在專心的聽著老師講課。授課的老師是市法院的院長嶽曉紅。嶽院長的長相很像趙玉香,翠翠總覺得她有點面善,卻又一時想不起來。嶽曉紅五十年代末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從事司法工作多年,有著豐富的辦案經驗。文化大革命初期因為走“白專”道路被批鬥過,送放到“五七”幹校勞動改造。恢復公檢法時,嶽曉紅回到省高院,1982年到嶺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當了院長。
嶽院長在講到證據時,說道:“今天我給大家舉一個真例項子。那是一九七五年的夏天,我在農村改造期間,在一個招待所裡看到一個五十多的婦女領著一個剛剛懂事的小姑娘離家尋找證人,要救其兒子性命。我聽了那個婦女訴說之後,覺得她兒子有點冤,就給她指出了應該去找的地方。事後知道她們真找到一紙證明,救了她兒子劉鎖森一命,……”
這時,劉翠翠的腦海裡出現了自己跟奶奶千里尋證時,一個阿姨為她和奶奶買票,還揹著她上車的情景。
下課了,同學們陸陸續續的走出教室。翠翠恭恭敬敬的站在嶽曉紅面前說:“嶽院長,您還記得我嗎?我就是劉鎖森的女兒劉翠翠,就是十年前您把我背上車的小姑娘。”
嶽曉紅說:“你就是法院宣判那天,衝進法庭大聲鳴冤的小姑娘嗎?”
劉翠翠說:“正是您為我和奶奶指出了尋證的路,才使我能夠大膽的闖進法庭為我爹呼不平。十年來,我一直在想如何為我爹申冤,您還能再為我指條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