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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罰的日本先於他國率先垂範的事。
日本的目標既不應是經濟大國也不應是軍事大國,而應是以德重建國家;既不是擅長打小算盤的國家,也不是忙於炫耀軍事力量的國家,而是以人類崇高精神之德作為國家理念,並與世界接軌。
一旦成為這樣的國家,那麼,日本就能得到國際社會的認同和尊重。而且,也不會有企圖侵略日本之輩。從此意義上講,它應該又是最妥善的安全保障政策。
這樣的“美德”是否被遺忘
中國革命之父孫文先生1924年在神戶進行一次著名的演講。在此次演講中,孫文比較了歐美文化和東亞文化的“王道和霸道”。
以武力支配人的文化,起源於歐美,中國古語稱之為霸道。與此相對,王道在東亞源遠流長,引導人們遵守道德。
孫文警告當時向擴張軍備、擴大領土方針傾斜的日本應該選擇“王道”而不應該選擇“霸道”。遺憾的是,日本選擇霸道,徑直投入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而且,戰爭結束後,一直到最近幾年,採取的都是經濟上的霸權主義政策。
但是,今後國家和人民如果不把以同情心、利他之心為根本“德行”的王道的生活態度作為基礎,我擔心日本又要犯大錯了。
天台宗中有“忘己利他”的說法,意如其字。這是忘記自己,為他人盡力的佛教的教誨。因為“忘己利他”的發音聽起來像“已是懲戒”,所以,天台宗座主山田惠諦曾教導我:“追求物慾就已是懲戒。今後,自己的事情暫且不管,必須為他人竭盡全力。”
我之所以如此強調,是因為我強烈感覺到同情心和利他的美德在當今日本的社會已經喪失殆盡。
同情心或利他信念如果被遺忘,剩下的就只有一己私慾了。容忍和放任私慾的結果不就表現在現今的世態上嗎?
以前,日本曾發生過年僅19歲的少年慘殺一家四口的事件。由於罪行重大,儘管罪犯沒有成年仍然被判為死刑。該少年自解法律,自認為沒有成年無論做什麼都不會被判死刑。
關於此事,報道該事件的雜誌記者寫道:“如果少年瞭解法律,那麼該事件也許就不會發生。”但是少年瞭解法律,那麼該事件也許就不會發生。”但是,少年在知曉法律之前更應該知道不能殺人這個根本的道德觀和倫理觀。因為不能殺人、不能傷人,這不是法律問題,而是人生態度,也就是道德觀的範疇。
以道德為基礎的人格教育刻不容緩
為什麼我們失去了最根本的道德規範呢?為什麼忘記了同情之心、利他之心呢?其實答案非常簡單,主要是因為大人沒有教導孩子。戰後大約已經過去了60年,可以說現在的日本人沒有受到任何道德方面的教育。我是戰前接受了教育的人,所以,我非常清楚這些情況。
把尊重自主性擴大解釋為放任自流,只是授予相當多的自由,而對於自由對等的做人應該履行的義務卻沒作任何教育。作為人,理所當然應該具備的道德,甚至應該掌握的經營社會生活所必需的最低限度的規則都被我們忽略了。
從前,告訴我們每一個人人生指標的是以佛教和基督教為代表的宗教。這些宗教教誨成為我們經營生活時的道德規範。
即使暗中做壞事,也逃不掉神佛的慧眼,所以必遭報應。而默默無聞積累善行的人也不會被神佛視而不見的。這種觀念來源於信仰,讓人不得不思考“什麼是正確的做人準則”。
但是,近代的日本,伴隨科學文明的發展,這樣的宗教被不當一回事了。與之相伴的是,人應該具有的道德、倫理、哲學等等逐漸被忘卻了。
哲學家梅原猛先生曾說:“道德缺乏的根本在於宗教的缺失”。我也深有同感。特別是戰後的日本社會,基本的道德倫理幾乎從日常生活和教育中消失了,這與戰前以國家神道為核心的專制思想統治形成了兩個極端。
政府一方面強調綜合教育,一方面卻看不到以道德為基礎的人格教育的任何實施措施。再加之重視“個性教育”之餘,根本不好好教導做人最低限度應該掌握的道德規範。幼兒園也標榜“自由教育”,讓身心沒有發育的幼兒們放任自流。於是,在成人之前,連掌握必要的最低限度的規範的機會都沒有。
這樣一來,處於身心成長期中的青少年更有必要學習、思考“人應該怎樣活著”這個嚴肅的問題。另一方面,社會應該給他們創造這種思考的氛圍。
而且,我認為在學校教育中,應該指導學生樹立“正確的職業觀”。現在的日本,學習成績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