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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了。我大二時,哥哥從浙大畢業,考入清華大學念研究生。週末時我常騎車去他的研究生宿舍玩,他也屢屢跟我強調英語的重要性。
哥哥的話對我影響很大。當時我的願望是大學畢業去當老師,作研究。因此英文是非常重要的一項工具。雖然高考英文成績很差,但我給自己立下目標,大學四年一定要把它學好。
大學裡我沒有午睡的習慣。中午12點半吃完飯,1點鐘我就去圖書館租盤英文磁帶,戴上耳機,坐在圖書館的錄音機前聽英語。磁帶內容通常都極為單調枯燥,有時聽著聽著我就睡著了,磁帶到頭時被“咔”的一聲驚醒,再倒回去繼續聽。
我的英語詞彙量也很少。每天早上起來我就讀英語課本,一個一個單詞背。晚上則拿一本《新概念英語》去上自習課。我給自己定下一個目標,每天必須背一篇文章,就這麼一冊冊地背完了三冊《新概念》。
從不喜歡的事做起
很少有哪個學生看到複雜的方程式或者密密麻麻的英文詞彙書會眼睛發光、心情興奮的。這是人之常情。那還該不該學?要學!也許那不是你的興趣所在,但你必須強迫自己,培養自己的毅力和學習能力。
踏進社會後,至少有一大半人會發現自己的工作不是你喜歡的型別。不喜歡就可以不做嗎?社會可沒那麼簡單,社會不是你想象的那樣,想做就做,不想做就不做。一個剛踏出校門的學生是沒有核心競爭力可言的。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