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涼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軍行為必定胸有成見,因而不能虛懷若谷地從事公平審判。對菲律賓法官哈拉尼那要求迴避的理由是:他在戰時曾為日軍所俘,並被迫參加過“巴丹死的進行”,所謂“巴丹死的進行”(Bataan Death March)又名“巴丹死亡行軍”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日軍暴行中最突出的事件之一,猶如南京大屠殺一樣。事件的簡單經過是這樣:1942年春,當日軍佔領菲律賓的巴丹半島的時候,它強迫所有的戰俘和平民(不分男女老幼或傷者病者)在烈日當空、酷暑如蒸的情況下徒步走到聖非爾南多的集中營去,全程計一百二十公里,步行繼續了九天。在行進中,日軍不但不給他們食物和飲水,而且百般虐待、任意毆打,對敢於在道旁陰溝中竊取飲水者動輒予以槍殺,以致死屍枕籍,慘絕人寰,菲律賓人和美國人死於是役者達八千人之多,因此有“死的進行”或“死亡行軍”之稱。菲律賓法官哈拉尼那便是被迫參加過這次“行軍”而得以倖存的一個人。對於日軍深懷仇恨,因而也不能作出不偏不倚的公正判決。
在這兩個無理取鬧的申請提出之後,法庭便斷然給了它們以嚴厲的駁斥,於是被告辯護方面要求其他法官迴避的申請便沒有機會提出。現在事隔不到三個月,他們又乘美國法官更迭之際,再次提出這樣胡鬧的申請,無非是在貫徹他們那以節外生枝來儘量拖延審判程序的戰略。
※※※※
。 最好的txt下載網
法庭的成員:法官與庭長(2)
遠東法庭十一名法官名義上雖然是由盟軍最高統帥就各國盟國推薦的名單中選擇任命的,實際上都是由各同盟國政府所指派的,最高統帥不過形式上加以任命而已。而且這些政府提出的只是各自的一名而不是一個名單,因此,最高統帥事實上並沒有選擇餘地。從理論上講,這些法官們是國際性的,可事實上他們仍然是各自國家的代表。這個認識從他們的坐席後面插有各自國家的國旗,他們所乘的汽車上塗有各自國家的國徽等事實中也可以得到旁證。
這十一位法官除了美國法官和蘇聯法官系兩位軍人之外,其餘的都是文人,大都是在其國內司法界服務很久、富有經驗,或者從事法律教學、律師業務或公共活動聲譽較著的一些人。例如庭長威勃(五十九歲)是現任澳大利亞昆士蘭最高法院院長,自1913年起三十餘年以來一貫從事司法實務;英國法官(五十七歲)是蘇格蘭最高法院法官;紐西蘭法官(六十二歲)是紐西蘭最高法院法官;菲律賓法官(六十三歲)是菲律賓最高法院副院長並曾一度任菲律賓總檢察長和司法部長;加拿###官(五十八歲)是加拿大刑事上訴庭法官——這些人都是富於審判經驗的老法官。印度法官(五十八歲)原係數學教授,但後來改治法律,也有約三十年的司法業務經驗,並且參加過不少的國際活動;中國法官(四十二歲)和荷蘭法官(四十歲)是十一人中比較年輕的兩個,他們除參加過立法工作或法律實務之外,還擔任過多年的大學教授,從事法律理論的研究。法國法官(四十七歲)自從法校畢業以後,曾經營商業及從事殖民地行政事務多年,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他是戴高樂的“自由法國”的積極擁護者,並且擔任過“自由法國”等幾個軍事法庭的檢察長或檢察官。
除了上述的九位文人法官之外,遠東法庭還有兩位法官(蘇聯法官和美國法官)是現役軍人。他們在開庭時不著“法袍”而是穿軍服,因此特別引人矚目。他們雖系軍人,但都是正規的大學法科出身,在軍隊中有過長期的司法和檢察工作的經驗,並卓著功勳。蘇聯法官(六十二歲)是現任蘇聯最高法院軍事庭法官,歷任戰時軍事法庭審判長、紅軍法律學院院長,並且參加過1935—1938年對托洛斯基分子及布哈林分子的審判。他是列寧勳章、紅旗勳章、紅星勳章、紅軍20年服務勳章、莫斯科保衛勳章以及對德勝利勳章的持有者。
美國法官(六十五歲)是遠東法庭成員中最年長的一個。他是著名的哈佛大學法科畢業生,從事過相當長期的律師工作。第一次世界大戰時,他參加美國軍隊,在法國作戰。戰後一直在美國軍隊中擔任軍法官職及法律教學任務,凡二十餘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至戰爭終結,他擔任著美國陸軍軍法總監,這是美國陸軍中最高的司法官職。他對美國戰時軍法制度頗多興革,卓具成績。1945年11月他已經退休,但是由於希金士的去職,他在1948年8月又被美國政府徵召入伍,來東京法庭擔任法官。他是美國勞績勳章、卓越服務勳章及名譽法學博士學位的持有者。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