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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幹部子弟學校。1956年,有讀者投書《人民日報》(未發表),批評“首長子弟學校”的特殊化問題,信中說:“這些學校和託兒所的物質生活條件,大大超過了一般人民生活條件,如原來的八一小學,學生可個個著呢服……首長子弟託兒所到了例假日,小汽車成隊地來回接送”' '。幹部子弟的“特殊化”受到毛澤東的批評,以後幹部子弟學校陸續被撤消。但在某些地區,直至60年代初中期,一些中學仍設有“幹部子第班”' '。在一些大城市,某些重點中學事實上具有“幹部子弟學校”的性質,例如:北京市的男四中,101中學等,就集中了一大批中央和軍隊領導的子弟。50—60年代初,“幹部子弟”的分層尚未明顯,革命軍人、高階幹部、上級幹部子弟統屬“幹部子弟”的範疇。然而到了1963年後,隨著對革命血統純正性的不斷強調,中央領導幹部的子弟和軍隊領導幹部的子弟迅速從一般幹部子弟中脫穎而出。在這些高幹子弟中,中央一級領導幹部的子弟和軍隊領導幹部子弟的地位最為顯赫,因為他們父母所擔任的職務足以證明他們在血統上和思想上更為純正。這類青年一般都被視為是“革命接班人”,較早被吸收入黨,在學校擔任團支部書記和學生會主席等職務。
60年代前期,不斷強化的階級鬥爭的攻勢,是由毛澤東和劉少奇共同領導和部署的。從1962年下半年始,毛澤東頻頻發出有關加強階級鬥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