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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尋求政治上的出路,他們也千方百計投靠和效忠於孫氏統治者。而孫氏統治者為了壯大自己,也必須招徠人才,以抗拒來自北方的強大軍事壓力,自然樂於吸收江北的才智與有名望之士。鑑於以上這些情況,南下地主便成為孫氏政權的骨幹力量。
兩漢以來,江南籍士人仕進顯名者,雖逐漸增多,但直至東漢晚期,江南士人猶為中原士大夫所輕視。如會稽郡人虞翻將其所著《易注》寄給孔融,融答書曰:“聞延陵之理樂,睹吾子之治《易》,乃知東南之美者,非徒會稽之竹箭也”;諸葛亮稱讚吳使臣殷禮時亦言:“不意東吳菰蘆中乃有奇偉如此人”。說明中原士大夫對江東士人的估價,仍舊偏低。孫氏政權的建立,無疑給江東士人帶來了仕進的良機。因之,江南地主之樂於擁護孫氏,自不待言。隨著孫權統治的久長,江南籍士人在孫氏政權中的地位與權勢也日益增長。如顧雍、朱治、朱然、朱據、陸遜、陸瑁、全琮、潘濬等均身為將相,子弟顯赫。
孫氏集團中,除了江南北士人外,還有孫氏家族。當孫堅起兵之初,其季弟孫靜即“糾合鄉曲及宗室五六百人,以為保障”。說明孫氏家族在地方上還是有勢力的。陳壽言諸孫“或贊興初基,或鎮據邊陲”。孫權對於宗族,雖未給以特大權位,還是優先任用,給以方面重寄。
孫權統治的前期,大敵當前,君臣上下都要求保全江南,所以內部比較協調,矛盾不甚明顯。到三分局面大致確定以後,隨著外部壓力的減輕,長久積累的內部矛盾也日益顯露出來。再者,立國時間長久以後,文武大臣和孫氏家族的經濟、政治勢力逐步膨脹,與此相適應,他們也日益腐化,心驕志逸,克敵拓境雖無作為,阻撓別人改革,排斥異己,卻甚為張狂。吳國統治集團內部的這些消極因素的增長,也反映在孫權身上,使他逐漸失去銳意進取之心,對人才的渴望已不如前。加以孫權年事已高,身後的顧慮,如皇位繼承及在位大臣是否可靠的問題,日益糾纏在腦海中。因而,孫權駕馭群臣的手法與用人的態度也逐漸失去原有的光輝面,“任才尚計”的孫權最後變成了“多嫌忌,果於殺戮”的孫權,“至於讒說殄行,胤嗣廢斃”。孫權後期及身後的吳國終於墜落為派別鬥爭劇烈和政治黑暗殘暴的王朝。
二、張溫、暨豔與呂壹事件
張溫,吳郡吳縣人,父允,以輕財重士,名顯州郡,為孫權東曹掾。溫少修節操,“英才卓躒冠群”。孫權聞之,問公卿曰:“溫當今與誰為比?”大臣顧雍以為“溫當今無輩”。孫權“徵到延見,文辭佔對,觀者傾竦,權改容加禮……拜議郎、選曹尚書,徙太子太傅,甚見信重”。吳主孫權黃武三年(224年),張溫年三十二時,以輔義中郎將使蜀,權謂溫曰:“卿不宜遠出,恐諸葛孔明不知吾所以與曹氏通意,故屈卿行。”溫到蜀後,“蜀甚貴其才”。連隨員殷禮都受到諸葛亮的器重。諸葛亮還同溫“結金蘭之好”。可是,從這時起,孫權對張溫的看法卻急遽變壞,“權既陰銜溫稱美蜀政,又嫌其聲名大盛,眾庶炫惑,恐終不為己用,思有以中傷之”。恰好這時,發生了暨豔試圖改革選官中一些弊病的事件。事件的原由是:張溫推薦吳郡人暨豔為選曹郎,至尚書,擔任選用官吏的要職。暨豔為人狷直自負,不肯隨俗浮沉,喜為清議,品評人物,企圖改革當時選用人才不分賢愚、徇私舞弊、清濁混淆的種種惡習,於是“彈射百僚,核選三署,率皆貶高就下,降損數等,其守故者,十未能一,其居位貪鄙、志節汙卑者,皆以為軍吏,置營府以處之”。結果招致了許多人的反對,他們用各種手法在孫權面前告狀,“競言豔及選曹郎徐彪,專用私情,愛憎不由公理。豔、彪皆坐自殺”。
由於暨豔是張溫推薦的,所以案件成為孫權加罪於張溫的藉口。孫權以“溫宿與豔、彪同意,數交書疏”為理由,將溫下獄。孫權還下令說:
昔令召張溫,虛己待之,既至顯授,有過舊臣,何圖兇醜,專挾異心……豔所進退,皆溫所為頭角,更相表裡,共為腹背,非溫之黨,即就疵瑕,為之生論……專炫賈國恩,為己形勢,揆其奸心,無所不為。不忍暴於市朝,今斥還本郡,以給廝吏,嗚呼溫也,免罪為幸!
將軍駱統對孫權這樣處理張溫,頗為不平,上表為溫申理,把孫權所加給張溫的罪名,一一辨駁。做為一個大臣,在專制君主面前陳述自己的意見,自然不敢虛妄,何況駱統是德才兼備的人呢?我們可以相信駱統的辨駁有其根據,而孫權所怪罪張溫的事則是佔不住腳的。據《張溫傳》注引《會稽典錄》言:“諸葛亮初聞溫敗,未知其故,思之數日,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