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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抱著大浴桶搖搖晃晃地放進黎念屋裡,兌好了洗澡水,讓他染了一身汙穢粘膩難忍的身子能好好清洗一番。
過去,從沒有人,為黎念做過這些。
這番體貼,比那某位老爺曾賞給他的最貴重的禮物,值一百兩銀子的玉飾,在黎念心裡還要重得多。
從最初的感動,不慣,到如今除了心中的暖意和柔軟,他已可以坦然的接受明善的種種照顧。
那是因為,短短不到一年時光,黎念已經把明善當做自己除了早已分離多年的親人以外,最親最近的人。
第三十八章 對策
明善言之鑿鑿地確定黎唸對他的感情。
他沒有再多說什麼,可是陷入回憶的充滿懷念的眼神,卻足以說明一切。
正如許多人所認為的,真正的愛情通常找不到具體的理由,你遇到一個對的人,被對方吸引,產生喜歡,愛戀的心情,就是這麼簡單。他說他愛他,這是一種感覺,不需要用某件事來佐證,不需要用美好的語言來描述形容,來自自己所在意之人的愛意,是無法被忽略的。
這一點,我的體會頗深。
我的苓兒,能力卓絕(不止武功,還包括心計和才華),傲視天下,不介意外界的眼光,思想開放對新鮮事物接受度高,儘管早知道我來歷非常,卻從未對此大驚小怪。他接受了我這個人,從亦朋友亦兄弟,到戀人,也就一併接受了我詭異的來歷和肉體的變異。他會安靜地聽我滔滔不絕地說話,會耐心地指導我武藝,會用充滿柔情蜜意的目光注視我,會沉默地等待我的決定,會驕傲地宣告對我的佔有權,會色厲內荏地威脅我不許我離開……
可是,我的苓兒,卻不會將他對我的愛意直抒胸臆,訴諸於口。
苓兒會害羞,但本性上他是個很大方的人,可能“愛在心頭口難開”是這個時代人們的通性,可能苓兒生性內斂,也可能他覺得說不如做,既然我們彼此心意相通,我十分明白他的情意,他根本不需要再去直白地訴說。
當然,人是矛盾的,苓兒非常喜歡我的一切甜言蜜語,每每聽到都會雙頰生暈,眼波如水,羽睫顫動如翅,以此回應。
難道我不想聽到苓兒回我以愛語嗎?
當然不是。
我只是明白,人不能太貪心,有些人說得多了,行為上就會忽略;有些人不說,卻為了表達自己的情感,會在方方面面大地方小細節都讓你感受到他的情意。我對苓兒的愛是毫無疑問地,可我並不是個周到細心的人,在日常生活上,苓兒讓我做什麼我都會高高興興去做,可他不叮囑的話,許多事情我就注意不到,也不會主動想到。而苓兒與我正相反,他恨不得把當初為了在日月神教裡出人頭地、與任我行鬥智鬥勇的智慧和細緻,全都用到我們的家常生活中,事無鉅細,面面俱到,把我照顧得無微不至,就差衣來伸手飯來張口。我本來就懶,又遲鈍,照他這麼養下去,遲早有一天變成一隻徹底的廢柴米蟲。
其實我對這種未來既擔憂,卻又忍不住有點小期待^ ^
呃,扯遠了。
總之,透過我和苓兒的性格分析和相處模式,讓我非常明白,有時候不需要什麼動人的言語來傾訴,或者什麼特別的事件來驗證,你就知道,那個人愛著你,愛若珍寶,愛逾生命。
只是,有時候人會在極度渴望或者極度絕望之下出現幻覺,自我欺騙,自我說服。我不想打擊明善,可是……畢竟他已經和那人相識二十年,為愛苦了十七年,守候了十七年,漫長的歲月足以將人折磨得面目全非,也足以讓一顆原本堅強堅定的心靈變得軟弱。
今日清晨,大年初一的清晨,明善那蜷縮在院門口,憔悴黯然的模樣,始終在我的腦海中徘徊不去。短短一天,那個畫面已經硬生生地闖進我腦中數次,讓我無法不心痛介懷。
“你說,黎念還對你有情,有何憑證?”正當我又陷入自己的思緒中神遊太虛,忽然聽到了我家親愛的的聲音。
就像狗對氣味兒有天生的敏感,我在意識模糊時對苓兒的聲音也捕捉得十分及時準確。
轉眼去看明善,見他怔怔地,眼中漸漸蒙上悲哀,彷彿在說:愛情,還要以何為證?
卻聽苓兒不等明善回答,徑自說道:“口說無憑,耳聞不如目見,不如尋個時機,你去與那黎念見上一面,交談一番,我與蕭一白暗中觀察,自能分辨。”
我一時犯了迷糊:“苓兒,這樣做又是為何?咱們看沒看到,相不相信,又……”有什麼關係呢?
苓兒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