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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固,廬隱最終還是同林鴻俊定了婚。
但母親這時不忘制約,她的意思是林鴻俊大學畢業,落實工作後,再真正談婚論嫁。由此可見,廬母對女兒,並非不關心。反倒是廬隱自己,對於婚姻大事,有點草率。百年前反觀百年後,如今男女戀愛,走相親之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要知根知底,門當戶對,成功率反而高,未來生活反而極有可能很幸福。為什麼?人生觀價值觀相投。因此,有人願意幫你包辦,只要合情合理,有何不可?自由戀愛,光憑感覺,往後生活,柴米油鹽,如何維繫?戀愛非空中樓閣,身處其中,更非吸風飲露,辟穀修仙,要求經濟基礎,有何羞愧?廬隱此時全然不顧其他,只求一時之感覺,戀愛,也就是失敗了一大半。
然而廬隱的戀愛自由路還沒有完,等到林鴻俊畢業,正式提出結婚之時,廬隱卻因厭惡其想做國家文職公務員,而斷然提出離婚。林鴻俊起先不同意,在廬隱反覆堅持下,林某隻能就範,同意解除二人婚約。
廬隱何等幸運。與其同校的女生李超,就曾因抗拒家庭包辦婚姻,而被父兄斷絕經濟援助,最終愁病交加,悲慘死去。廬隱卻是來去自由(雖然社會輿論的壓力是有的),蔑視流俗,自結自解,快意恩仇,好不痛快。
可婚姻大事,想訂便訂,想解便解,這在今天看,雖然稀鬆平常,但到底有點“此人做事不經大腦”之感。當然,此事放到民初時刻,女子有這般舉動,更無異於在俗世拋下炸彈,震動無數平凡人。廬隱的戀愛自由婚姻自主之路,走到這兒,已經算夠味夠勁了,女子權力,得到了充分的彰顯。
愛情降臨的時刻,不由得人來定奪。眼角眉梢,起承轉合,命運的蹊蹺,我們只能描摹。
1921年,廬隱早期重要作品《一個著作家》(這是廬隱的第二篇小說),發表在革新後的《小說月報》第12卷第2期上:青年數學家邵浮塵天分高,地位低,無父無母,飄零孤寂,只有沁芬與之相愛,安慰人生。可沁芬父母,卻嫌浮塵貧窮,一手包辦,逼沁芬嫁給富佬。浮塵卻全然不知,隻日日在旅館埋頭苦幹。一日,沁芬去旅館找浮塵,請求他原諒,不料羞憤之下,口吐鮮血,不省人事,幾天後死去。浮塵得知沁芬去世訊息,變為狂人,跑至醫院,在沁芬住過病房裡刺胸自盡。 電子書 分享網站
廬隱:所謂自由(3)
這樣兩敗俱傷的悲劇結局,仿似羅密歐與朱麗葉,只是在這裡,促使戀人赴死的是封建家庭的包辦婚姻,而非家族舊怨。
在現實生活中,廬隱行走在歷史的轉折處,且控訴且躲避,可一抬頭,還是撞到了的包辦婚姻這堵牆。
廬隱的第二番愛情傳說,是與北*學男生郭夢良墜入情網,這戀愛大抵符合校園愛情模式:北大找女師大,男才配女貌(當然,女的也很有才氣)。再加上又是福建老鄉,更親近了一層,他們在一起組建社團,有了接觸,產生了感情。
如果說廬隱和林某的牽手,多半是因為少不經事的少女同情心大發的結果,那她與郭某的相愛,則更像是一場遲來的初戀。青春、校園、知識、理想,天時地利人和,一切都為廬郭之戀鋪展好了條件,只等那一場東風,送佳人入洞房。
可偏偏好事多磨,使君有婦。郭夢良在老家,已經有了一個“包辦”的妻子。在婚戀問題上,廬隱有足夠的自由,但這自由,也無外乎解放自己。可婚姻終究是兩個人的事,一方自由了,另一方不自由,同樣無法成全美滿姻緣。
廬隱遭遇的困擾,是時代轉換過程中發生的一出奇景,從點到面,放眼望去,不在少數。魯迅與許廣平結合,中間隔著一個朱安;郁達夫與王映霞相愛,當中夾著一個孫荃;胡適對曹誠英動情,半路免不了殺出個江冬秀。
許是那時男子外出讀書,他母親總感不放心……對兒子不放心,對新潮的女學生也不放心(先定一房媳婦也好陪陪自己)……大多數走出鄉村天地,走向城市都市的男子,都會在“母親”的安排下,在老家有一房妻子。
可隨著愛倫?凱女士的一句名言“無論怎樣的結婚要有戀愛才算得道德,倘若沒有戀愛,即使經過法律上的結婚手續,也是不道德的”風傳九洲,新式知識分子們則開始重新審視自己的婚姻,盲婚是否能使自己幸福?自由戀愛呢?
在這個大變局的時代,很多人都在思考並尋找未來的路。可在選擇與放棄的過程中,男性作為社會的主導,得到了充分的滿足,無論是放棄所謂愛情留守髮妻身邊,還是放棄髮妻轉而投奔新的愛情,他們到底是“獲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