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債賭博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前進行相關的環境影響評價研究。由於缺乏環境影響評價法規,作為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30個成員國中的一員,日本非常孤立,儘管在過去的四分之一個世紀裡,相關法規已在提案中出現了8次。1995年10月,位於厚木的美國空軍基地向東京都抱怨,致癌物質正從附近的垃圾處理廠的焚化爐中散出,結果卻發現在日本根本沒有有關致癌風險物質的相關法規。環境廳的一位政府官員無奈地解釋道:“如果沒有違背日本的法規,將很難對這一事件進行處理。”
儘管已經出現了一些嚴重的事件,諸如20世紀70年代宮崎縣幾百名農民砷(As,俗稱砒霜)中毒事件,但砷仍未被列入政府的有毒物質控制名單之中。已有的有關有毒廢物的幾個鳳毛麟角的法規,自1977年以來幾乎未做過任何修改,而新法規的實效性也很弱。直到1990年,日本才開始著手製定有關二噁英(dioxins)的相關條例,當時二噁英已被證實是地球上最致命的有毒物質之一。即使如此,這一法規的出臺,也非厚生勞動省(MHW,相當於勞動健康保障部和衛生廳)和環境廳積極推進的結果。1997年8月,由於發現垃圾焚化爐周圍二噁英濃度極高,導致公眾一片譁然,促使政府部門最終透過了新的對二噁英進行監測的有關條例,並將其列入政府管控名單之中。然而,由於缺少相關研究,在1996年,有關政府部門不得不借助於國外的相關資料來判斷其毒性。同時,新的監測條例僅涉及鋼鐵工廠和大型垃圾焚化爐。依據環境廳的規定,小型垃圾焚化爐(恰恰為數眾多,是垃圾焚燒的主要部分)的運營者,僅在必要的情況下需對二噁英進行控制。事實上,正是在日本,情況尤為迫急,因為同其他發達國家相比,日本的絕大部分廢物不是進行深埋處理,而是採取焚燒手段。1998年4月,研究者在大阪近郊能勢町的一個焚化爐周圍土壤中檢測出二噁英的濃度高達8500ppm,為世界上監測到的最高記錄。直到1999年11月,日本才同其他發達國家看齊,制定了二噁英土壤汙染條例。2000年1月,二噁英特別措施法頒佈實施。但真正使這些法規切實付諸實施,仍任重道遠。
為什麼有關二氧雜芑的條例的制定延誤了那麼久?環境廳空氣質量管理科科長申辯道:“認定二噁英是一類有毒物質,我們已有的資料還不夠充分。” 儘管20年前開始,世界範圍內的相關研究已清楚地建立了二噁英的毒性,很難理解為什麼環境廳仍然需要更多的資料。1986年加利福尼亞州宣佈二噁英排放沒有任何最低安全值,州法律明確規定焚化爐運營者必須採用可能的最優技術,盡一切所能將二噁英的排放降低到最低水平。日本在這一事件中延誤的真正原因是簡單的,那就是日本的官僚,正如我們所看到的,在處理新問題上極其無能,先天不足。對二噁英問題的處理,在厚生勞動省無任何預算,因無利可圖,政府和工業托拉斯對此毫無熱情,缺乏推動其進行的緊迫感。
正如在有關銀行問題一章中也將看到的,由於日本具有隱匿不利事實的傳統(報喜不報憂),致使無法對日本有毒廢物排放的客觀情況做出正確的評價。政府不鼓勵調查,有限的調查所保留的有關記錄往往殘缺不全。1997年3月29日,朝日電視對東京都近鄰的所澤市二氧雜芑汙染物的情況做了專門報道。調查顯示,母乳中的二噁英濃度要比日本所認定的對嬰兒無害的濃度高12—20倍。看過報道組所提供的有關廢物處理技術的錄影,德國專家們感到震驚了!一位專家評論道:“這完全是‘前現代’方式”。然而,正是這種方式,仍被作為標準,在日本全國範圍內使用。靜岡縣的一項調查也揭示了同樣的二噁英濃度水平。顯然,有理由推斷,在日本全國,情況是類似的。
第三章 環境:類固醇刺激下的開發(4)
在對厚生勞動省的一個部門負責人所做的採訪片段中,真正的阻力初顯端倪。
採訪者:厚生勞動省有任何針對二噁英的相關政策嗎?
部門負責人:沒有。
採訪者:厚生勞動省對二噁英有沒有相關調查嗎?
部門負責人:不清楚。
採訪者:您知道目前的二噁英排放水平如何?
部門負責人:不,沒有具體資料。
採訪人:厚生勞動省制定過有關二噁英的參考標準嗎?
部門負責人:不,沒有。
採訪者:有相應的計劃嗎?
部門負責人:沒有。
採訪人:對二噁英排放有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