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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年利率提供貸款,實際上利率有時高達100%。如果還不出錢,就會有地皮流氓前來收賬。大藏省一直偏好並認可這一體系,似乎是因為他們認為:收取如此高的利息就可以打消人們貸款的意願。正如西鶴所說:“在人們的想法當中,恐怕沒有比傾家蕩產、被人一再催逼還債更恐怖和悲哀的事了。”
消費者金融公司,即以工薪族為物件的高利貸,是黔驢技窮的債務人可依賴的最後一種辦法,但是,到20世紀90年代後半期,持有該項高利貸的人口竟多達1 200萬人(佔成人的八分之一)。事實上,在日本銀行制度下,90年代唯一取得顯著性業績提升的業種就是“武富士”這種大型高利貸。某些年份其資產年增長率曾高達25%。
1 200萬“重債務人”中,有150萬~200萬人是基本上無償債能力的“多重債務人”。其中大部分人沒有選擇破產是因為社會上譴責非常厲害。律師宇都宮健兒對破產手續較為熟悉,他認為:“債務人沒有選擇主動申請辦理破產手續,僅僅是因為不知道要怎樣辦。”但是,即使辦理了合法的破產手續,黑道組織也會去威脅其親屬,半夜猛敲家門,每天打幾十個電話到工作單位,這些情況都防不勝防,因此,就出現了連夜潛逃的現象。
1996年,連夜潛逃的人有8萬,到了1999年,該數字幾近翻倍,達到了13萬人。另外,同時期以工薪族為物件的高利貸的數額從兆日元增長到了20兆億日元,是原來的4倍多。連夜潛逃日漸頻繁,就產生了“夜逃商”這樣的新型買賣,幫助債務人逃跑,同時還在其潛逃期間為其保管財物。1999年,日本還上映了電視連續劇“夜逃屋本鋪”,劇中的主角運用各種對策幫助客人逃過收賬人的追債。簡直就像美國電影《諜中諜》,電臺主持人在直播時毅然逃跑;花店老闆趁著結婚典禮的混亂之際突然失蹤,每集中逃跑的方式都別出心裁。
信用欺詐
潛伏於日本金融體系中的陷阱不單單是貸款,金融機構用各種各樣的方法欺騙著普通市民。因為沒有確定貸方責任的法律,防範意識差的老人、多重債務人就成了犧牲品。最為臭名昭著的欺詐就是所謂的“變額人壽保險”。20世紀80年代後半期到90年到前半期,銀行與保險公司相互勾結,大肆宣傳變額人壽保險是針對遺產繼承稅的有效對策,向擁有房產的人兜售。購買該險種,就是以房產作抵押,取得貸款,再將這筆資金投向保險。“變額”這詞實際上是不保證紅利之意,但在推銷保險時,銷售員對“變額”這詞隻字不提解釋。泡沫經濟一旦崩潰,保險的價值暴跌,於是,就留下了超出其價值部分而產生的貸款。
這種保險合計已售出120萬份保單,造成了幾萬億日元的損失。儘管這是違法行為,但大多數情況下,簽約時銀行、保險公司的銷售人員雙方都在場。受害者提起的訴訟已超過400起,原告中甚至已有人自殺。受害者協會的幹事大石聰這樣說道:“我很能理解自殺者的心情,越活下去負債就越多,這種保險就遵循這樣的機制。”國民遭受了如此大的損害,可是至今為止,銀行、保險公司卻並沒有受到多大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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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國家之財富——金錢法則(2)
法律盲區
一般認為:美國是自由資本主義的典型,而日本經濟則受到過度的規則制約,這也是毫無根據的判斷之一。美國是一個法制社會,比起含糊不清的行政指導,他們制定了大量的法律,加之高明的律師深入各種細微之處反覆辯論,法律就更加細緻,其監督作用也覆蓋了方方面面。他們禁止內幕交易,資訊公開義務化,制定“不法行為責任法”以保護投資者,並以其他各種手段提高市場透明度和效率——當然,與此同時,律師們也由此得以致富。
沒有規則制約的恰恰是日本。美聯儲內銀行監察官員有7000~8000人之多,金融廳中則只有400~600人,但是,據野村綜合研究所的首席研究員理查德·辜說:其中真正有能力的不過200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有工作人員3 000人,而日本的證券交易委員會以及相關金融廳部門的人員最多隻有200人,而且,他們只是做一些敷衍了事的工作。在日本金融界,由暴力團體收回貸款,允許收取過高的利息,內幕交易橫行,賬簿遭篡改,老人被銀行、保險公司欺騙,向官員行賄,證券界則對官員、政治家開設特別處理賬戶——這簡直就是一個無所不有、弱肉強食的法律盲區。
金融廳非但沒有設定嚴格的規則,而是在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