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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隻滿得不能再滿的紙簍如同家門口有一雙髒得不能再髒的拖鞋,是使人感覺上很不舒服的。
我每次走入教室心裡總是犯尋思。我想,似乎有必要對它滿到那般程度做出反應。或言,或行。
“哪位同學去把紙簍倒一下啊?”
此言也。
我確信只要我這麼說了,立刻會有人去做。
自己默默去倒空紙簍。
此行也。有點兒以身作則的意思。
我想行比言更可取。於是我“作則”了兩次,第三次還打算那麼去做的,有一名同學替我去做了。
他回到教室後對我說:“老師,有校工應該做這件事,下次告訴她就行。”
將紙簍倒空,來回一分鐘幾十步路的事。教學樓外就有垃圾筒。女校工我認識,每見她很勤勞地打掃衛生,挺有責任感的。而且,我們相互尊敬,關係友好。我的課時排在上午三、四節。而她一早晨肯定已將所有教室裡的紙簍全都倒空過,是上一、二節課的學生使紙簍又滿了。無論是我去告訴她,還是某一名同學去告訴她,她都必會前來做她份內的事。但我又一想,她可能會認為那是對她工作的一種變相的批評。使一個本已敬業的人覺得別人對自己的工作尚有意見,這我不忍。
我反問:“有那種必要麼?”
立刻有同學回答:“有。”見我洗耳恭聽,又說:“如果我們總是替她做,她自己的工作責任心不是會慢慢鬆懈了嗎?”
我不得不暗自承認,這話是有一定的思想方法性質的道理的,儘管不那麼符合我的思想方法。
我又反問:“是不是有一條紀律規定,不允許帶著吃的東西進入教室啊?”
答曰:“有。但那一隻紙簍擺在那兒不是就成了多餘之物,失去實際的意義了嗎?”
於是第三種看法產生了:“其實那一條紀律也應該改變一下,改成允許帶著吃的東西進入教室,但不允許在老師開始講課的時候還繼續吃。”
“對,這樣的紀律更人性化,對學生具有體恤心。”
於是,話題引申開來了。顯然已經轉到對學校紀律的質疑方面了。內容一變,性質亦變。
我說:“那不可能。大約任何一所大學的紀律,都不會明文規定那一種允許。”
辯曰:“理解。那麼就只明文規定不允許在老師講課的時候吃東西。將允許帶著吃的東西在課前吃的意思,暗含其中。”
我不禁笑了:“這不就等於是一條故意留下空子可鑽的紀律了麼?”
辯曰:“老師,如果不是因為課業太多太雜,課時排得太滿,誰願意匆匆帶點兒吃的東西就來上課呢?”
於是,話題又進一步引申開來了。內容又變了,性質亦又變了。而且,似乎變得具有超乎尋常的嚴肅性,甚至是企圖顛覆什麼的意味兒了。
當然,我和學生們關於一隻紙簍的談話,只不過是課前的閒聊而已。
但那一隻紙簍以後卻不再是滿的了,我至今不知是誰每次課前都去把它倒空了。
由此我想,世上之事,原本是“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的。這乃是世事的本體,或曰總象。缺少了這一種或那一種看法,就是不全面的看法。有時表面上看法特別一致,然而不同的看法仍必然存在。有時某些人所要表達的僅僅是看法而已,並不實際上真要反對什麼,堅持什麼。更多的時候,不少人會放棄自己的看法,預設大多數人的任何一種看法,絲毫也沒有放棄的不快。只要那件事並不關乎什麼重大原則和立場——比如一隻紙簍究竟該由誰去把它倒空。這樣的事在我們的生活中比比皆是,每一個人都可以隨自己的意願選擇一種做法。只要心平氣和地傾聽,我們還會聽到不少對我們自己的思想方法大有裨益的觀點。那些觀點與我們自己一貫對世事的看法也許對立,卻正可教育我們——一個和諧的社會,首先應是一個包容對世事的多元看法合理存在的社會。不包容,則遑論多元?不多元,則遑論和諧?
在我所親歷的從前的那些時代,即使是紙簍該由誰來倒空這樣一件事,即使不是在大學裡,而是在中小學裡,也是幾乎只允許一種看法存在的。可想而知,那是一種被確定為唯一正確的看法。另外的諸種看法,要麼不正確,要麼錯誤,要麼極其錯誤,要麼簡直是異端邪說,必須遭到嚴厲批判。比如竟從紙簍該由誰倒的問題,居然引申到希望改變一條大學紀律,並且因而抱怨學業壓力的言論,即是。久而久之,人們的思想方法被普遍同化了,也普遍趨於簡單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