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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濛濛的小說作業來談。瀠瀠是聰穎的,明知自己構成一篇愛情小說的素材不足,於是選擇了書信形式,間接寫到了兩個女孩子一成一敗的初戀。問題是——成者何以成?敗者何以敗?表面的成中,是否隱含著敗跡?分明已敗的愛中,是否有動人的真情成分?對於初戀,何又為成?何又為敗?……
如果我們不能對於這些關於愛的問題,有某種見解,則我們便只有在寫作時取下策,即生活中事情原本是怎樣的,便基本怎樣寫來。而生活中的事情,不過只是事情。不對這些事情進行再創作、再認識和再想象,《幸福的黃手帕》不能由一則短短的報道成為電影;契訶夫的《脖子上的安娜》,不能由生活中的尋常現象成為短篇小說;《苔絲》不能由一樁世俗命案成為長篇名著。
另外還有一點是,我們的女同學大約都不好意思透過習寫觸碰愛情。沒戀愛過的,也許怕別人以為自己迫不及待地巴望戀愛了。正戀愛著的,希望愛情處於地下,不願暴露於自己的寫作中,謹慎地防止別人的猜測。而倘失戀過,更不想自觸疼處。這些顧慮都是可以理解應當尊重的,卻實無必要。因為你一旦要寫成文學的作品,那內容便必須超越你自身經歷,也可以認為不再是你自身的經歷了。而如果不能超越自身經歷,那麼其實又不必寫。我所要求的,是那種寫出來給別人看的標準。那麼,無論誰,寫前都要問自己——為什麼這樣寫?試圖讓別人看了之後感受什麼?
以上,並不意味著對濛濛的小說的否定;而是借寫給濛濛的“信評”,談開去,談一點共性的問題。
濛濛的那一篇小說,也屬缺乏小說特徵的一類。而且,也算不上是寫愛情的。正如我以上所談,關於一切愛情“事件”的發生、發展和結局,都幾乎不見任何情節和細節的表現。情節自然也是有的,但不是處理在兩個相愛的人物之間。
這還不是否定麼?不。
因為,依我想來,在濛濛,也許預先根本沒有明確地決定是要寫一篇愛情小說。那隻不過是兩個女孩兒之間的通訊,透露著一些各自的初戀經歷的音訊。那麼,它的題目還不如干脆是《初戀信札》,這樣,內容和實際便相符了;而且,形式也挺別緻。
正如弘毅和小裴的兩篇習作,其實也非愛情的,而是少男少女間似愛非愛、非是又愛的情愫題材。弘毅宣告自己那一篇不是寫愛情的,此言對亦不對。當然不是純粹寫愛情的,這我看出了。其實那一種情愫所載,亦有對於中國教育方式的質疑。這一點也許更是初衷。但問題是——倘不將那一種情愫寫到動人又令人傷感無奈的水平,所載難以令人沉思地實現,初衷難以達到也。
一個事實是,到現在為止,其實我們班上只產生了一篇真的可算關於愛情的習作,而且,具有小說特徵。那便是徐晶晶的《你是雲,我是風》。 。 想看書來
致學子“信評”(13)
它的內容是這樣的——大學剛剛畢業的女孩兒,分配到某公司,愛上了已為人夫的經理。雙雙墜入愛河,有了一個時期的同居經歷。後來女孩兒難以承受名不正言不順的心理痛苦,離開公司;而對方發誓,總有一天再找她。那一天在女孩兒的生活中出現了,對方帶來了一紙離婚書。於是有情人終成眷屬,接下來是一段幸福的日子。但好景不長,忽一日男主人公接到電話,是前妻打來的,告之男主人公的兒子出了車禍。男主人公失去了兒子,女孩兒陷入濃重的內疚陰影。終於,女孩兒又離去了,留下的信中有言:你是雲,我是風……
它有情節,有細節;情節有轉折,有起伏,甚至可以說有宕蕩;細節也較生活,人物關係一再變化。
晶晶的這一篇小說,也較“正宗”。
但它委實使我困惑。許多日子以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