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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關的事情時席捲她的那種憤怒,同這個可有天壤之別。她能夠忍受塞絲出門的那些個鐘頭———每天九十個小時,一星期中只有一天例外。甚至能忍受她在牆壁和門板後面躺在他身邊的那些夜晚,她離得很近,卻不在視野裡。可是現在———甚至寵兒所指望的、強迫自己知足的白天時間也被壓縮了,也被塞絲關注其他事物的願望給弄得支離破碎。主要怪他。是他說得她跑到樹林裡,坐在石頭上自言自語。是他夜裡把她藏在門後頭。現在又是他霸佔著她,在樓梯後面嘀嘀咕咕,就在寵兒剛剛救治了她的脖子、準備好把手放進那女人自己的手裡之後不久。
寵兒轉身離去。丹芙還沒到,要麼就是還等在外面什麼地方。寵兒出去找她,半路上停下來,看一隻紅雀從樹梢飛向樹枝。她的眼睛跟著這個血點在樹葉間穿行,直到找不見它,她才倒退著走開,仍然渴望再看上一眼。
她終於迴轉身,穿過樹林跑向小溪。站在岸邊,她望著自己的倒影。當丹芙的臉也映在她的旁邊,她們在水中面面相覷。
“是你乾的,我看見了。”丹芙道。
“什麼?”
“我看見你的臉了。是你讓她噎住的。”
“不是我乾的。”
“你跟我說過你愛她。”
“是我治好的,不是嗎?不是我把她的脖子治好的嗎?”
“那是後來。在你掐了她脖子之後。”
“我吻了她的脖子。我沒掐。是鐵圈掐的。”
“我看見你了。”丹芙抓住寵兒的胳膊。
“當心,姑娘。”寵兒說著,抽出胳膊,沿著在樹林一側歌唱的小溪竭盡全力地奔跑。
丹芙獨自一人留在那裡,心中納罕,自己是否的確誤會了。她和寵兒當時站在樹林中交頭接耳,而塞絲坐在石頭上。丹芙知道“林間空地”曾是貝比·薩格斯佈道的地方,不過那時候她還是個嬰兒。她從不記得自己後來到過那裡。124號和它後面的田野是她瞭解和需要的全部世界。
從前有過一段時間,她瞭解得更多,也更願意瞭解。她曾經沿著小徑走向另一座真實的房子。曾經在窗下偷聽。她獨自幹過四回———偷偷離開124號,在午後,當她媽媽和奶奶放鬆了警惕,家務活已經幹完,而晚飯又沒開始;充分利用與晚上的職責換檔的一小時空閒。丹芙曾經溜號去找那座其他孩子能去、而她卻不能去的房子。她找到的時候,膽小得不敢到前門去,只好扒著窗戶往裡偷看。瓊斯女士端坐在直背椅上;幾個孩子盤腿坐在她面前的地板上。瓊斯女士拿著一本書。孩子們拿著石板。瓊斯女士在說著什麼,可是聲音太小了,丹芙什麼也聽不見。孩子們跟著她說。丹芙去看了四次。第五次,瓊斯女士抓住了她,說:“從前門進來,丹芙小姐。這可不是兒戲。”
於是她有幾乎整整一年時間可以和同學們相伴,和他們一起學習拼寫和算術。她那時七歲,那些下午的兩個鐘頭一直為她所珍視。尤其可貴的是,她做下這件事全靠自己,還因為讓媽媽和哥哥們喜出望外而喜出望外。每月收費五分錢,瓊斯女士做了白人們認為即便合法也毫無必要的事情:讓她的小客廳裡擠滿那些有時間也有興趣讀書的黑孩子。帶給瓊斯女士的五分錢系在手絹裡,拴在腰帶上,這讓丹芙熱血沸騰。她學著儘量老練地使用粉筆,以免發出尖聲;欣賞大寫的W、小寫的i、自己名字裡字母的美,還有瓊斯女士用作課本的《聖經》裡深切哀愴的句子。丹芙每天早上溫習功課,每天下午去一顯身手。她是這樣快樂,都不知道自己在被同學們迴避著———他們找藉口、改變步調,不跟她走到一起。是內爾森·洛德———那個跟她一樣聰明的男孩———終止了這一切;他問起了關於她媽媽的問題,使得粉筆、小寫i和那些下午包含的其餘內容變得永遠不可企及。他問問題的時候,她本該一笑置之,或者把他推個跟頭,可是他的臉上和聲音裡都沒有惡意,只有好奇。然而他提問時在她心裡跳將起來的東西,事實上蟄伏已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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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兒 9(7)
她再也沒有回去。第二天她沒去上學,塞絲問她為什麼。丹芙沒有回答。她害怕得不敢找她的哥哥或是別的什麼人去問內爾森·洛德的問題,因為關於她媽媽的某種古怪而可怕的感覺,正在那從她心裡跳將起來的東西周圍聚集。後來,貝比·薩格斯去世後,她已不再奇怪,霍華德和巴格勒為什麼要出走。她不同意塞絲的解釋,說什麼是因為鬼才離開的。如果真是這樣,他們為什麼耽擱這麼久呢?他們同它一起生活的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