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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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遙祭亡友。他在詩中寫道:“一代文章亡左馬,千秋仁義在吳潘”。後來他又在《書吳潘二子事》一文中,詳細記述了莊家《明史》案的始末,對吳、潘二人的史才和德行高度評價,特別頌揚了他們在刑訊時的大義凜然、威武不屈。
這個《明史》案的故事講述的是一個被征服民族的悲劇,故事的主人公被無恥的同胞叛賣,與《賓虛》中的猶太人不肯出賣自己同胞的行為正好形成鮮明對比。但是這在血雨中頑強抗爭的義人的故事,大清王朝的著作將之全部淡化,只有拂去歷史迷霧才能發現真相。
時至今日,網路上有人在為康熙臘肉辯護時稱,明史案時,康熙臘肉年紀尚幼,不能對該罪行負責。多麼好的辯護者啊,不敢否認臘肉們手上有血,只好推到鰲拜這個替罪羊身上。
那麼我就繼續舉出康熙臘肉手上的鮮血,來證明大清的罪惡。
“平沙一望無煙火,惟見哀鴻自北飛”、“一自蕉符紛海上,更無日月照山東”、“殺盡樓蘭未肯歸,還將鐵騎入金徽”。你能想象,這樣的好詩是出自一個前明官員的筆下嗎?你能想象,他的作品在當時幾乎盡數被焚燬嗎?
黃培,山東即墨人。黃家世代為大明帝國的官員,黃培16歲時廕襲錦衣衛指揮僉事。
清兵南下,在家居閒的黃培的叔父——黃宗昌組織民眾守城抗擊,成為反清英雄,後憂憤成疾而亡。這都給黃培以極大的影響。
黃培隱居鄉間,在被征服時代的恐怖中,這位特立獨行的人不懼剃髮令,依然蓄髮寬袍,這不是明擺著向大清強權叫板嗎?黃培還受客居即墨的詩人宋繼澄父子影響,原來閉門謝客的他開始參與宋所組織的詩社的活動,借詩明志。
1662年,黃培把27年來所作280餘首詩編成《含章館詩集》,刻刊傳世,贈與親友,他實則是以筆為刀,抒發心中鬱郁怨憤。據說他在嶗山以大石建室居住,題為“丈石齋”,以示堅貞。
在一個征服的時代裡,風雲變化,確實是考驗一個人的人格,考驗一個民族的族格的時候。
1667年,有人把黃培告到官府。告黃培的人是他家的世奴家僕黃寬之孫黃元衡。黃元衡本姓姜,在他考中進士、當上翰林後,為了歸宗還姓,解除與黃家的主僕名分,就向官府控告黃傢俬下刻印並收藏有“悖逆”的詩文書籍,同時糾集小人從《含章館詩集》中斷章取義地摘抄了若干句子,指控黃培要反清復明。因此,釀成一樁頗大的案子。
順治皇帝(2)
黃培等人的復明反清的“罪狀”一共被誣告了十條之多。很快,大清朝廷下旨從嚴審訊,包括刻工、裝訂者在內的217人被牽進此案。
顧炎武
1669年,姜元衡還嫌不夠,又夥同惡人上了一道《南北通逆》的稟文,指控顧炎武等“故明廢臣”和對清廷懷有二心之人之間的通訊,不是密謀造反,就是誹謗朝廷。在這份居心叵測的稟文中,姜元衡點了約三百人的名字,企圖製造一件大案。此案果然被弄到奉旨辦理的地步,山東總督、巡撫也親自過問。顧炎武為此被囚禁了近七個月,經朱彝尊等人營救才得以出獄。
1670年,該案結案,歷時一年零三個月的黃培文字獄案以定黃培隱叛誹謗之罪而告終。四月初一,黃培在進南受絞刑。死後葬於即墨水清溝。大清朝廷和玄燁臘肉臘肉手上沾滿了多少無辜者的鮮血!
如果說《明史》案的時候康熙臘肉還是一個十幾歲的少年,按脫罪洗血妙法可以往鰲拜等人身上推,1670年,康熙臘肉有認知能力、行為能力嗎?能負責嗎?
翰林院編修戴名世對清廷隨意篡改明朝歷史甚感憤慨,他透過訪問明朝遺老和參考文字資料寫了一本記錄明末歷史的《南山集》。康熙五十年(1711年),書印出十年後被人告發,因為書中使用了南明年號並涉及多爾袞不軌之事,康熙臘肉十分震怒,下旨將戴名世凌遲處死,戴氏家族凡男子16歲以上者立斬,女子及15歲以下男子,發給大清功臣家做奴僕。其同鄉方孝標曾提供參考資料《黔貴記事》,也和戴名世同樣治罪;戴氏同族人有職銜者,一律革去;給《南山集》作序的汪灝、方苞、王源等處斬刑;給《南山集》捐款刊印出版的方正玉、尤雲鶚等人及其妻、子,發寧古塔充軍。由《南山集》受到牽連的有三百多人,後康熙臘肉故作慈悲,改戴名世凌遲為斬刑,本來應處斬刑之人都流放黑龍江,提供資料的方孝標已死,但仍被髮棺戮屍……
江湖夜雨鬼吹燈,雍正王朝鬼吹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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