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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實,但絕無強姦傷人等情。戴見遊氏略有幾分姿色,亦知寧六尚在打光棍,便信了遊氏所呈,命錄事參軍趙師景主辦此案,並說如能照此結案,還可為不惜以死保全名節的遊氏申請旌表,這倒是南城的榮耀。
受理詞訟本是地方行政長官的事,因南城縣令暫缺,所以戴得依有關規定兼理訴訟。趙師景揣摩到上司想借此案立功炫耀的意圖,便不顧寧六再三喊冤和原被告所居地區街坊們的證詞,硬給寧六定了持刀強姦蓄意殺人的罪名,屈打成招。此案上奏後,宋孝宗詔令處死寧六,並旌表遊氏為“節婦”,賜錢十萬,還要地方官府常去慰問關心她的生活。
一個打入十八層地獄,一個捧到九重雲天。戴因審案有功,被連升兩級任提刑使。然而住在城南的居民,都將此當作笑話傳講。原來這位“節婦”,素以“悍戾淫佚”知名於這一帶。因為常勾引鄰家少年與之苟合,被寧六罵過多次,懷恨在心。這一次,她偷了寧六的一隻雞,欲煮了吃。寧六得知,跑進她屋裡搜回。她靈機一動,便用刀自傷,再上縣裡誣告。負責初審的獄吏因是地方上的人,知道這個女人在陷害寧六,但他想借此敲寧六一萬錢竹槓。寧六自以為理直,不肯花錢消災,結果獄吏便昧著良心不駁回遊氏,將案卷轉呈駐軍長官決審。戴既無審案經驗,又想出風頭,加上趙師景迎合長官意志,這個“又當婊子又立牌坊”的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