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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瘋子。他是想讓家族改變門楣想的入魔了。但家裡窮,供養讀書人又太費錢,只能壓榨別的兒子,舉全家之力供養這一個。”
“人家舉全族,全村之力供養一個的,奴婢也聽說過,就沒這麼兇狠的。人家至少先保證自家活著,才把多出來的湊出來呀!”
春草唏噓不已。
鳳輕輕又道:“就好像一個人趕車,讓五個兒子拉車。其中一個特別得他喜歡,就讓這個兒子坐在車上陪著他。久而久之,就只有這一個兒子是兒子了,別的都是拉車的畜牲。畜牲不聽話了,不願意拉車了,可不就打殺嗎?”
春草打了一個哆嗦。
鳳輕輕的氣並不來源於田老漢,在她看來就是一個入了魔障的人罷了。
她不解的是縣令判決。哪怕是把人活活打死,也不許分家。
雖說時下有父母在不分家一說,可如此極端的處置也是世間罕有。
拿過書來又看了下一個,直接摔了。
“這什麼破縣令。”
這什麼破世道,都死了吧,毀滅吧!
春草撿起來看,案子發生在一年前,接著上一案。
概要下來是這樣的。
周家女嫁田家大兒,生女田小花。田家大兒死後,田老漢夫婦將大兒媳以三兩聘銀嫁與王家老光棍。
生育一子後,王家將周氏,田小花母女賣掉,得銀五兩,給二兒子娶妻。
周家,田傢俱不忿,將其告到縣衙。
注意,這三家對簿公堂不是為了母女二人去向如何,而是爭執賣的錢如何分。
最後判決如下:周家嫁女如潑水,沒有資格分銀子。
周氏已嫁王家,賣她的銀子屬於王家。
然田小花是田家血脈,王家無權賣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