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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這樁生意的主意。省城有多少大屋別墅,就有多少藏汙納垢的可能,貴婦人生出蒙古症的、畸形的、痴傻的、軟骨症的,成年的男女因這個那個事把自己弄瘋的,所有這些丟人現眼的陰私,總得有信得過的人幫忙處理。主人家不好作孽親自弄死,或丟出去叫人唾罵,自然樂得出錢讓金太太替他們解決麻煩。
易明堂把女人安置在這棟樓朝南的獨間,一到禮拜天,視窗那定時飄來聖心大教堂唱詩班的歌聲。他交錢的時候沒想那麼多,他覺著自己連愧疚都算不上,真論有誰對不起這個女人,老多人都該排他前邊。她的丈夫,她的親朋戚友,她孃家人,當年她沒瘋的時候樂善好施,認識她,受過她恩,得過她好的人那麼多,可事到臨頭,那麼多人都袖手旁觀了,論心存愧疚,怎麼也輪不到他。
說到底,他不過是做事,做的事,還不是為自己。
那他何必對女人施加援手呢?易先生也想的不深,他只知道,這麼做大概因為自己還記得這女人光鮮亮麗的一面,那天晚上在六國飯店外,她穿素色旗袍,別碧玉髮簪,比多少時髦的太太小姐都深諳在穿衣打扮上越簡單反而越雅緻的道理。
這樣的人就算瘋了,也該乾乾淨淨地活著,不該邋里邋遢,骯骯髒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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