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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吟風也覺得南宮博望一下大為異常,雖然有些怪異,但是自己作為小輩的,也不能失禮,只好什麼事都答應他,反正是讓他們高興,自己也沒有丟失什麼。

吃過飯後,南宮博望刻意讓自己的女兒——紫瀅去陪李吟風,有點別有用意在其中,可是李吟風也不能一個人待著,找個能談得來的“朋友”除了筱竹,也另找不到其他人了,何況這下與南宮博望交上關係,跟筱竹之間的感情像是劃上了一道鴻溝,身份差異較大,不得不把二人之間的距離拉得越來越遠。

李吟風本就自閉,不善與人交往,特別是與女孩子之間更是障礙,就像見到女孩子渾身不自在一樣,若不是紫瀅前來找他,恐怕又是一個人將自己關在屋內不出,真有點像未出閣的閨女一樣害羞。紫瀅一來並未以兄妹相稱,反而還是如往昔見到自己的第一面一樣,拘謹端莊,手裡還親自端著硯臺和宣紙,李吟風不明她要做什麼,見到大小姐來了,也不好拒之門外,引進屋內客氣地問道:“紫瀅姑娘有何貴幹?還拿著紙和墨,難道要寫詩作詞?”

紫瀅笑道:“我見你吃完飯後,就徑直回到原來的住處,閉門不出,怕你無聊,想找你一起,至於吟詩作對,我還沒那麼大本事。”

李吟風聽她道明來意,自然不好以其他事再拒絕,牽來一張椅子,引導著紫瀅向桌子旁坐下,也不再說話,像僕人一樣老實呆在她身旁,不動聲色的頷首。

紫瀅坐下後微笑地問道:“風哥,你會寫字麼?”

李吟風不明她問這個幹嘛?臉上一片緋紅,但又不敢有所隱瞞,照實回應:“我我從小到大,連自己的名字也不會寫,那會些什麼字啊?”

“那我教你怎樣?不知你有興趣?”紫瀅沒有半分笑話他的意思,直截了當地反問。

李吟風哪想到一位平日裡千依百順著她,連她爹媽都視為掌中寶一樣的千金小姐會主動找上自己,讓自己學習練字,這是多大的面子,不敢讓她失望,何況曾答應過囊南宮博望,不會讓他失望,加上義父韓世忠,自己的爹媽和弟弟都希望自己有一番大作為,如果單憑自己此時的狀況而言,只怕有些牽強。連忙答應下來,“好啊,左右無事,跟小姐學習學習也算是找到正事做。”

紫瀅笑了笑,開始小心地研起了墨,硯臺上剛才看似黑漆漆像一塊煤塊的東西,不約莫一會變得溼潤,在硯臺中央變成一灘潮潤的黑水,只見紫瀅左手牽著右手衣袖,一隻粉雕玉砌,纖細如蔥的手臂伸出衣袖,宛如西子浣紗從筆架上取下一隻狼毫來,無名、小拇指曲於手掌之中,拇指和中指輕握住毛筆中央靠上幾分的地方,食指尖輕輕搭在筆桿上,如掂燈草,又似凝重,不疾不徐地用毛筆的筆頭在研中蘸著墨汁,整個筆毛就像吸飽了飯的蟲子一樣,變得臃腫憨態,她臉色認真地在硯臺邊緣輕輕地將多餘的墨汁趕至研中去,像是對待自己的心愛之物一樣細心,一邊蘸墨一變說道:“這拿筆,蘸墨是有講究的,拿筆是要憑感覺去‘提’,都說‘讀書破萬卷,提筆如有神’你不能像一根棍子一樣把整枝筆握在手裡,那樣寫起字就會受力不勻,斧斫之痕太過於重了,而蘸墨也要勻稱,不能太過於飽滿,也不能只潤溼丁點,飽滿了下筆第一下,就會導致多餘的墨汁滴落到處皆是,還未寫字,已經是到處墨跡斑斑,沒有一絲美觀,而且還浪費紙張和墨;墨汁太薄,就會在寫字之時有損字的整體質感,有種欠缺之感,字講究一蹴而就,不管字再好或者再難看,不能去添筆補救,那樣就會畫蛇添足。“李吟風看著她一本正經地演示和耐心教導,真是一點也不含糊,在旁也忍不住被她的認真給深深吸引,連連點頭應是,紫瀅非常耐心細緻地言傳身教,可謂是個“好先生”。又見她下筆在紙上,筆走遊蛇,就像舉足輕重有看似小心翼翼,生怕有半點失誤的細心;手腕靈活也非常講究運轉自如,又像精心在自己心愛的事物上繡著喜歡的圖案一樣,片刻之後在上面寫了三個字,這三個字個個鐵畫銀鉤,字字就像龍蛇遊走,婉曲流利,靈動活躍於紙上。字跡娟秀細緻,就像她本人一樣纖瘦嫵媚,讓人看上去就秀色可餐,有恨不得將這幾個字收藏的意願,李吟風認真地看著她一筆一劃地教,一字一句地講解心中已經有了個大概,雖說稟賦不及別人聰慧,但是他毅力堅定,在心裡不住地回味著,不懂她寫的是什麼,但先記住其運用技巧,對以後自己的實用也會大有幫助。

紫瀅寫完對著三個字有種如釋重負地暢快,還夾雜著欣喜地成就,對著李吟風說道:“這就是你的名字,都說字如其人,能從字裡行間看出人的本性,你雖其貌不揚,但一筆一畫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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