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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朝律法,非戰時,士兵逃出一日仗責一百,同伍並罰;出逃三日,責罰加倍;出逃七日,處斬首,同伍者受罰兩年勞役。
戰時出逃,抓到逃兵即判斬立決,累及父母、妻兒,皆與逃兵同罪,同伍四人受罰十年勞役。
若是未能及時抓到,父母妻兒還要遭受嚴刑拷打,逼問出逃兵下落,懲戒不可謂不殘酷。
連坐制度就是為了士兵互相監督,周圍的人都在盯著,鄭必武還沒昏頭到那個地步。離開的事暫時別想了,敘州城風水大抵是與他犯衝,不能再行事莽撞。
眼下最大的問題是,他該如何與這一屋子人相處下去?
敘州城內營房條件不算艱苦,雖比不得京城,至少是一間屋子容納一伍,上有瓦下有床。鄭必武至今只見到四人,還有一張床空著。
方大眼此人鄭必武在射場見過,力大驚人,他都不敢說可以與之比拼臂力。
除了力氣驚人,食量也令人瞠目結舌,一人能吃三人的飯,軍營裡都是年輕力壯的,食量不小,可也沒見過這樣的場面。
另外兩人分別名叫何承慕、袁志,其中袁志是鄭必武難以容忍的主要癥結所在。
營房內設有洗澡房,工匠用打通結節的竹筒將水從水源輸送至洗澡房內,免於再挑水。只是洗澡房空間不足以供那麼多人使用,因而並非每日都可以清洗。
再者正是天冷的時候,更是不用頻繁洗澡,大多人選擇打水簡單清理了事。
鄭必武自認不是個講究人,在京城每日可以歸家,可也不是沒有住過營房,知曉條件艱苦,能將就的地方克服一下就過去了。
但他到了這兒,才知道有人居然那麼能將就!
袁志是莊稼戶出身,祖上八輩皆是務農,還是日子過得緊巴巴的那種,數遍九族都數不出一個富農來,更別說是為官的了。
小時候家門前路過一個高人,見他生得結實,教過他一套拳法,後來他年歲見長,自發參與了鄉民護衛組織。不曾想,新上任的知縣不容許鄉民聚眾武裝演練,嚴令禁止,鄉民護衛隊被解散,袁志自覺無用武之地,不願留在家中耕田,熱血衝腦門地來參了軍。
那日鄭必武在燈下看書,餘光瞥見袁志端了水進來,只是一錯眼,他就看見了迄今為止最震撼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