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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爾德邁斯行在一片空寂的荒野上。荒野中孤零零地立著一棵歪脖山楂樹,樹上吊著一個人。這人的襯衣和外套都被扒下來了,生前必是深藏不露的東西,死後一覽無餘:他的面板有種奇異的損傷。他的前胸、後背和兩臂滿是精細複雜的藍色印記;印記太過密集,他一個白人看上去更像是藍的了。

齊爾德邁斯騎著馬往樹那邊去,心想會不會是殺人犯為了取樂在身上瞎畫來著。過去當水手的時候,他聽說有的國家會在處決犯人之前,先把他們供認的罪行用各種可怕的方式寫在他們身上。那些藍印子遠看很像是寫在面板上的,然而湊近了他才發現印記都在皮下。

他下了馬,把那死人轉過來面朝自己。死人面色發紫、腫脹不堪,雙眼則鼓脹、充血。他仔細認了認,發現扭曲的五官之下藏著一張自己熟悉的臉。“聞秋樂。”他說。

他掏出小刀割了繩子,將屍體放了下來。接著,他把聞秋樂的褲子和靴子都脫了,看遍他全身:一具雙足動物的屍體躺在冬日濯濯荒原上。

奇異的印記覆蓋了每一寸面板——只空出了他的臉、手、私處和腳底板。他看上去就好像一個戴了白手套和白麵具的藍人。齊爾德邁斯越看越覺得那些印記有什麼意義。“這是王字,”他終於發了話,“這是羅伯特·範岱穆的那本 書。”

正在這時,鋼針似的冰花席捲而來,天開始下雪了。風越刮越大。

齊爾德邁斯想到二十里之外的阿什福德和索恩,便笑了起來。誰讀了何妨寺的書又有什麼要緊呢?最寶貴的書在這兒躺著呢——光溜溜地死在了風雪裡。

“看來,”他說,“一切都落到我肩上了,是不是?‘咱們這個時代人所能承擔的最高榮譽,同時也是最重的負擔。’”

然而目前,負擔似乎比榮譽更明顯。書這副模樣,實在太不方便攜帶。他不知道聞秋樂究竟死了多久,或者說再過多久他就會爛。怎麼辦呢?他可以賭一把,將屍體扔到馬背上馱著。可隨身帶著這麼一具新鮮的吊死鬼,路上碰到誰都不好解釋。他可以先把屍體藏起來,再跑去找一輛小馬車。這得要多長時間?再說,萬一有人在此期間發現並搬走了屍體怎麼辦?約克就有花錢收購屍體的大夫,絕不問屍體來路。

“我可以施個藏匿咒。”他心想。

藏匿咒確實能使人類肉眼看不到屍體,可還有狗、狐狸和烏鴉呢。齊爾德邁斯會的法術可騙不過它們。這本書已經被吃過一回了,他可不想讓它再有被吃二回的危險。

其實辦法顯而易見,那就是抄出一份來。可他的筆、墨、記事簿還在客廳桌上——全落在了何妨寺的黑暗裡。那怎麼辦呢?他可以用小棍兒在凍硬了的土地上劃拉出一份——可寫在地上比寫在屍體上好不到哪兒去。這地方要是再有幾棵樹就好了,他也許能揭些樹皮再燒些木頭,用灰往樹皮上抄寫。然而這裡只有這麼一棵歪脖山楂樹。

他看了看自己的小刀。也許他應當把這本 書往自己身上抄?這樣一來有若干好處:第一,誰說文字所在的位置本身就沒有意義呢?比如離腦袋越近的文字就越重要?任何事情都是有可能的。第二,把書抄在身上的話,又安全又隱秘。他就不必擔心有誰會把它偷走了。至於要不要給阿什福德或者索恩看,他還沒有決定。

然而,聞秋樂身上的字又密又複雜。就算他能用刀把這細小的一點一圈一撇一捺原樣學下來——他不太有自信——刀還要扎得足夠深,好讓字跡永遠留存。

他脫掉了最外邊的大衣和日常穿的上衣。他鬆開了襯衫的袖口,把袖子捲了起來。他準備先試一試,於是就把聞秋樂胳膊內側的一個符號刻到自己胳膊同樣的位置上。結果並不樂觀。傷口出血太厲害,很難看清下一刀怎麼刻,而且他已經快疼暈了。

“為這事掉點兒血我不怕,可這麼多字刻下來,必會要了我的命。還有,他後背上的字我該怎麼抄呢?我就把他馱在馬上好了,有人過來盤問——我就衝他們開槍,若真有必要的話。這是個辦法。不是什麼特別好的辦法,但也是個辦法。”他又把上衣和大衣都穿上了。

酒販子已經溜達到一邊去了,離開他一段距離,這會兒正啃地上的枯草——風一刮,草就都露出來了。齊爾德邁斯走到它邊上,從行李袋裡掏出一截粗繩子和裝著手槍的匣子。他往槍裡各塞了一枚子彈並裝好了火藥。

他回身去看那屍體可還安然無恙地躺在那裡。有個人——一個男人——正在旁邊彎著腰看呢。他把手槍往大衣口袋裡一揣,往那邊跑去,邊跑邊衝那男人喊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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