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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小輩得此相似容貌,尖利了數十年的心不由得放軟一二。
當年阿姐有身孕時,已診出是個女兒,一直愁苦應當給她取什麼小名,便是楊崇道:“鴻雁于飛,肅肅其羽。不如喚她雁雁吧。”
他親手抱過那柔軟弱小的嬰孩,又與阿姐拉鉤。他的阿姐並不信任王應禮,便囑託他要照顧好雁雁。
可黨禍並非一句不知情便能獨善其身的。榮辱當系家族一身,若非答應阿姐,他本該自戕。
“雁雁···”他有片刻愴然,卻仍要鑽回冷硬的軀殼,“這不是你該來的地方。”
王昉之向他盈盈俯身,道:“正是倒春寒時候,雁雁來為舅父添衣。”
他們來時為避免驚動太多人,便只帶了個車伕。魏冉將新被與棉衣搬到屋內,又將破褥丟給莊頭,才覺得亮暢許多。
“我只等著引頸就戮,何須身外之物。雁雁,並非舅父不願見你,只是不當見。”他將那捲竹簡推至一旁,“弘農楊氏樹倒猢猻散,餘我殘生,不過是為見證你父高樓再起,見證他當年投靠昏君何其正確。”
先帝曾評價,楊崇這樣的硬骨頭,就算丟棄給野狗,也難遭啃噬。
王昉之曾經也深覺父親冷血,可促膝長談後,也明白他之苦衷。可立場不同,自然沒有相勸必要,更何況此恨亦成楊崇活下來的動力。
“舅父,人非草木,雁雁今日前來並無所求。只為探視,只要舅父一切仍好,我便心滿意足了。”她的演技並不算高深,甚至有時更覺自己有一脈相承的冰冷觸覺。
楊崇卻被這眩目春光刺傷,他伸手擋住雙眼,不敢看亦不敢求。他的阿姐熟知千年前後之變,可身死前唯一的心願,便是顧全自己的女兒。
她不是王應禮,不可以粗言穢語傷害。可她亦不是阿姐。
世上本不該有另一個阿姐。
他揮了揮道:“既已相見,便就此別過吧。若此小獠再帶你來見我,我當以殘軀揮簡牘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