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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esp;五

&esp;&esp;——護士啊,他現在不是應該醒來了嗎?護士?護士?他不是應該醒來了嗎?

&esp;&esp;——夫人,嚴格來說他不是在睡覺。我們現在必須給他用鎮靜劑,為了他好。

&esp;&esp;——醫生為什麼要這麼做?為什麼不弄醒他?你們到底在幹什麼?

&esp;&esp;——夫人,請你去找醫生談,夫人。

&esp;&esp;——夫人?你這人什麼態度。你從哪兒來,種植園嗎?

&esp;&esp;——布朗克斯。

&esp;&esp;監控器每滴滴一聲,她就跟著一抖。我在門口想離開這個房間,但被她拖住了足足五分鐘。對,我知道我是護士,但在醫院工作,你會對氣味很敏感。不是病人親友聞到的氣味,也不是患者聞到的氣味。而是其他的氣味。比方說一個人受了重傷,情況惡化得無以復加,雖說醫生還沒有下定論,但你知道他已經回不來了。這樣的一個人聞起來像機器,像乾淨的塑膠,像擦洗過的尿盆,像消毒洗手液。乾淨得讓你噁心。床上的這個人,兩條胳膊和脖子上插著針頭,四根塑膠管紮成一束塞進嘴裡,下面有一根塑膠管導尿,另一根帶走會形成糞便的廢物。上週他做了引流手術,因為他的顱腔積液嚴重。牙買加黑種男人,蓋著白色被單,身穿星星圖案的睡袍。我不是負責每隔幾小時為他調整睡姿的護士——讓他稍向左側臥,過幾個小時再稍向右側臥。我不是負責檢查生命體徵的護士——那位護士五分鐘前剛走。我來不是為了檢視靜脈注射和營養液灌輸情況,也不是保證他處在合適的鎮定狀態之下。我甚至不該出現在這層樓,因為我在急診室總是忙得不可開交。但我還是來了,還是再次走進了重症監護室,我來得太頻繁,這女人(多半是他的孩子媽,因為她總是抱著嬰兒坐在一旁,但今天沒帶孩子來)以為我是他的護士。我沒法說我不是,因為她會懷疑我為什麼每天都來這兒。是啊,為什麼呢?

&esp;&esp;我不知道。

&esp;&esp;絕大多數來看急診的牙買加人得到治療後都被打發回家,其中有個男人接下來六週拉屎的時候都必須再三思量。有兩個沒能活著離開急診室,有兩個到醫院之前就死了。眼前的這個男人有六處槍傷,頭部受創嚴重,一節頸椎斷裂。就算他能熬到下週或下下週,能讓他活得像個人的所有東西很可能都已經死了。我應該懷有希望,或者像學校裡教的那樣,對危重病人的家屬要儘量說得語焉不詳。但我能召喚出的頂多只是漠然,而這個女人遲早會注意到。

&esp;&esp;她離開前我就走了;大多數時候我一早就來探望他,但她總是已經坐在床邊擦拭男人的額頭。昨天我提醒她說男人的傷口感染了,抱孩子之前最好用一下門口的消毒液,她看著我的眼神像是我侮辱了她。只是建議而已,夫人,不是醫院的規定,我說。我很想趁她不在的時候看著男人。只要不去多想,對自己說“我也不知道為什麼”還挺管用的。男人躺在病床上,無論一個牙買加人能跑多遠,你想逃避的東西永遠在背後慢慢逼近。我不想知道他為什麼在這兒。這場狗屁戰爭絲毫引不起我的興趣。我之所以還住在布朗克斯,唯一的原因就是我沒錢搬家,所以牙買加人要是想為了毒品或其他理由自相殘殺,那都是他們的事情。我不想聽見那個男人的名字,哪怕是別人談論他兒子的時候也不想聽。有段時間我聽見了就會尖叫,現在我聽見了會眼前一黑,直到我發現自己或別人發現我在盯著餐廳窗外,像是失魂落魄了怎麼的。真該死,要是我記得這名字為什麼對我有這麼大的影響力就好了。真該死,但知道就是知道,我永遠也沒法欺騙自己,哪怕我再怎麼努力。

&esp;&esp;——所以你知道什麼?

&esp;&esp;——不好意思?

&esp;&esp;我希望她不是一直在和我說話。她撫摸著男人的額頭,眼睛沒有看我。

&esp;&esp;——你們總是說你們不知道。你不是護士嗎?他沒有好轉嗎?你們沒有給他用新藥嗎?為什麼誰也不告訴我他還能不能走路,我聽說過脊椎受傷了會怎樣怎樣。咱受夠了該死的護士走進來,拿起病歷板看幾眼,然後摸摸他,然後動動他,手上忙個不停,但什麼都不肯說,只叫我去找該死的醫生。但該死的醫生在哪兒呢?

&esp;&esp;——我相信醫生很快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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