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線/美國的孩子(1985年8月14日)_強-強· (第3/3頁)
[牙買加]馬龍·詹姆斯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再說,不,等一等,他媽的等一等。你先把我他媽的錢包從你他媽的屁股口袋裡拿出來,因為我手裡拿著這東西,我剛從枕頭底下抽出來的這東西,認得它是什麼嗎?我扣下扳機,槍管裡射出來的可不是彩旗。
&esp;&esp;——天哪,老爹。
&esp;&esp;——老爹個屁。對了,好孩子。白痴,下次你要偷別人的錢包,千萬別等到吃早飯的時間再走。現在聽我說我要你做的事情。
&esp;&esp;我翻身躺下,雙腿伸到半空中,用胳膊挽住固定好,屁眼張開得像一朵他媽的花。
&esp;&esp;——你給我用個幾噸的口水。
&esp;&esp;好吧,雖說我沒指望得到一整套卷宗什麼的,但她對那個牙買加人的描述也太潦草了,簡直變成了一個什麼神秘角色。首先我問為什麼不讓我接替巴克斯特,完成刺殺任務,但她說不行,你首先要贏得這個資格(對,我注意到了她說“首先”,只是隨口一提,但意思很明確,接下來還會有其次再次和天曉得隨後的多少次)。紐約有個牙買加人我必須去做掉,今天是我戴罪立功的千載難逢的好機會,這是她的誇張用詞,不是我的——老天在上,我是基佬。她沒有給我他的體貌特徵,只說他是黑人,身上很可能有槍。棕西裝補充了他的住址和最基礎的行為特徵。1980年的某一天,他和一個自稱大愛醫生的古巴佬突然冒出來,很快站穩了腳跟。格里塞爾達不跟他媽的古巴佬打交道,她只有把他們殺個乾淨的興趣,因此與古巴佬和牙買加人合作的命令肯定來自麥德林總部。他就這麼大搖大擺闖進來,好像他已經成了邁阿密的主宰,他的想法是將牙買加用作哥倫比亞和邁阿密之間的中轉站,現在這個時機恰到好處,該死的巴哈馬人把運輸線路攪得烏煙瘴氣,而且還偷吸自己的貨物。格里塞爾達發現牙買加人同時在為卡利集團效力,這他媽就完全是一團亂麻了。不過麥德林覺得牙買加人還不錯,甚至表示尊重他們的指揮鏈。她和他們合作過,她不喜歡他們的做事方法,但無法拒絕上頭的命令。聽她和我說話的語氣,就知道她不喜歡被兩個黑幫夾在中間,一邊控制從哥倫比亞到美國的船運,另一邊在街頭分銷小包裝的快克。棕西裝說牙買加人接受過中情局的訓練,多半是胡說八道,但我還是要多加小心。
&esp;&esp;總而言之,他在紐約,有人想要他的命。她沒有透露這個“有人”是誰,但說得很清楚,肯定不是她。我只是個送信的,她說。實話實說,我並不在乎,只要能拿到錢,我根本不想知道一個人為什麼想做掉另一個人。她把所有人趕出廚房,但三句話不離那個牙買加人。她說按照她聽說的,他這個人開不起玩笑,永遠分不清別人是在打趣還是認真的,結果是有一次他崩了一個傢伙,就因為那廝說他的厚嘴唇天生適合舔ji巴。誰知道呢,白鬼子,你說牙買加人看《傑斐遜一家》會不會笑?《三人行》呢?我跟你說,那傢伙從來不笑。
&esp;&esp;總而言之,有人要他死,事情和生意無關,因為他是一把生意好手。殺人命令來自權力高層。權力臺階越往上,邏輯就越難理解。格里塞爾達停了下來,下嘴唇微微顫抖,張開嘴正要說什麼,還沒說出口就戛然而止。她覺得有什麼事情不對勁,她想談但不敢談。那是超出他控制的事情。鬼魂從牙買加來,去紐約追殺那傢伙。總之就是有人要他死,無所謂怎麼死,但我只有一天一夜——也就是到今夜結束。最好在他家裡幹掉他,目標在家裡會放下戒備。她說他多半會在家裡一直待到深夜。他的住處很可能有許多打手保護,因此只能以狙擊方式刺殺他。
&esp;&esp;總而言之,我只想摸進去、幹掉他,然後溜掉。這小子惶恐不安,看看我的錢包,看看我的枕頭。我已經把槍放了回去,我不知道小混蛋到底想幹什麼。
&esp;&esp;——你到底還操不操我了?